“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勝訴第一案,法院強制執行

(原標題:“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勝訴第一案,法院強制執行

勝訴數月後,劉麗(化名)仍沒等到性騷擾實施者成都“一天公益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原理事長劉猛的道歉。日前,劉麗向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報12月18日刊登的公告  網頁截圖

澎湃新聞注意到,武侯區法院已於12月18日在《人民法院報》第八版刊登公告稱,因被執行人劉猛未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將生效法律文書判決內容進行公示,即二審法院成都中院7月1日作出的維持原一審判決的裁定:認定劉猛構成性騷擾,判令其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向劉麗當面以口頭書面方式賠禮道歉。

根據相關規定,侵權者不依判決賠禮道歉,法院可以採取公告、登報等方式,將判決的主要內容及有關情況公佈於衆,費用由侵權人負擔。

劉麗說,從公開舉報至今,她經歷了860多天的煎熬、兩次離職,還有無數個被焦慮情緒擊垮而崩潰的瞬間。經歷漫長維權過程之後,她想告訴有着相似經歷的人,遭遇侵害後首先不要自責,更要勇敢地站出來,“要相信法律是會給予你支持的。不管怎麼樣,就算是敗訴,站出來這個行爲本身就非常有意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7月27日,曾在成都“一天公益”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工作的劉麗公開發文舉報,稱該機構理事長劉猛曾於2015年夏天對自己實施性騷擾,引發輿論譁然。

公開資料顯示,“一天公益”的理事長劉猛生於1974年,曾任四川省婦聯家庭與兒童工作專家、成都市民政局社會工作專家、成都社會組織學院專家和西南財大碩士生導師。

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後,劉猛曾深入一線服務,還曾先後獲得中華慈善獎、全國優秀志願者、中國最美社工、全國災後重建先進個人等榮譽獎項和稱號,其創立的災後救援組織“一天公益”亦被評爲“全國先進社會組織”。

2018年10月,劉麗以性騷擾造成人格權侵害向成都市金牛區法院提起訴訟立案,後此案管轄權被移送至武侯區法院。

2019年6月11日,武侯區法院在經過兩次開庭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劉猛在與劉麗單獨相處時擁抱其不放,並在對方明確抗拒和反對之後仍然不放手,行爲超出了一般性、禮節性交往的範疇,帶有明顯的性暗示,違背了劉麗意志,並對其造成了精神傷害,構成性騷擾,判令其在判決結果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劉麗當面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賠禮道歉。

一審判決下達後,原被告雙方均上訴。被告劉猛要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劉麗則請求二審法院判令劉猛承擔精神損害賠償以及認定單位責任。

7月1日,劉麗收到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書,成都中院駁回了雙方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法院未支持劉麗所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和對工作單位責任的認定。此後,劉猛方面曾對案件提出再審申請,但被法院駁回。

作爲“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勝訴第一案,劉麗的代理律師團隊認爲,雖然二審法院最終沒有支持害人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和單位責任的認定留下些許遺憾,但本案對推動中國職場性騷防治仍具有積極意義。

對話劉猛性騷擾案受害人

“就算敗訴,站出來,

這個行爲本身就非常有意義”

澎湃新聞:從公開舉報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年多的時間了,你的心態上經歷了哪些變化?

劉麗

:從剛開始在網絡公開,到一審立案時,整個人的狀態是比較亢奮的,有點嫉惡如仇的味道。我甚至跟律師說想實名公開,把這個事情給告訴所有人,但後來律師建議我匿名,公開需要冒的風險太大了。

澎湃新聞:還記得第一次開庭的情景嗎?

劉麗

:第一次開庭,我是又難過又生氣,聽到對方律師在法庭上拿着不實證據攻擊我的時候,我當時氣憤地直接拍了桌子。

澎湃新聞:怎麼平復情緒?

劉麗

:我覺得這兩年來一直在兩種狀態間切換,一個人躲起來的時候就像一隻受傷害的刺蝟,一旦需要面向外界,比如參加庭審,我必須戰鬥起來,“趕緊,我要討公道”。

司法途徑太漫長,從立案然後到一審、二審,每次庭前會議,正式開庭,再到宣判過後,對方申請再審,再到現在強制執行,所有的耐心都給磨沒了。

澎湃新聞:訴訟過程中,對你衝擊最大的是什麼?

劉麗

:對人性的認知。在以前工作過的機構裡,我對直系領導都非常信任的,一審時,我拿到他們提交的所謂證據,150多頁,全都是他找的服務對象和下屬爲他做的好人證明,整個人就崩潰了,直接哭了出來。

有一次法院的書記員通知失誤,告訴我劉猛又提交新證據,當時我在法院門口,給家人打電話,我說我熬不下去了,怎麼這麼折磨人啊。

澎湃新聞:最終判決還是站在了你這邊。

劉麗

終審判決下來那天,我收到法院的快遞,沒有勇氣打開,先是一個人搞衛生、洗衣服、鏟貓屎,把一圈活幹完後,逼着自己打開判決書,我知道判決結果在最後一頁,就一口氣翻到那兒,然後看到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哇”的一聲就哭出來。

澎湃新聞:對方提出再審申請之後,你們又做了哪些工作?

劉麗

:對方提出的時候,我有點懵,以爲又要像一審、二審那樣再來一次,好在律師安慰我說基本不會。我對自己說,不管怎樣要應對,又打起精神。去找人作證是件難事,說實話,我很難去向別人開口求助,有一次我們去一個證人(前同事)家裡,7點鐘到的,12點過了,我才支支吾吾地說出來。

當我從嘴裡把那幾個字兒憋出來的時候,沒想到對方很爽快地說“好啊,沒問題”,答應得很乾脆。

澎湃新聞:媒體普遍把你的案子稱爲“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勝訴第一案,你怎麼看?

劉麗

:其實最開始我都不知道,性騷擾是可以起訴的獨立案由,更不知道這是第一案,直到一審勝訴,律師才這麼告訴我,可能只是一個巧合吧。

我從自己的體會出發,想告訴那些遭受侵害的人,無論性別也無關年齡,我們國家的法律,其實是在不斷的往前進步的。

澎湃新聞:對於你自己的意義呢?

劉麗

:最大的變化是心態比以前成熟了,打了這麼久的官司,學習了很多東西,比如:爲什麼判決要這麼判,是一個很綜合的考量,要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包括它的社會影響

澎湃新聞:如果重新來過,還會堅持站出來嗎?

劉麗

:會。我內心對於世界的認知和我所堅持的價值觀始終沒變,甚至更堅定,比如:受欺負了不能忍讓、要爲自己爭取、要發聲,要讓施加暴力的人付出代價和承擔責任。

經過這麼冗長的860多天,她(法律)給了我一個勝訴的裁定,並且將這件事認定爲了性騷擾,就是給了我一個很大的兜底支持,也告誡一些人,法律對此是有底線的,不能越過。

澎湃新聞:對和你有着相似經歷的人,你想說些什麼?

劉麗

:如果遭遇了這樣的事,首先不要怪自己,事情已經發生了,如果陷入自責,是很難去向外界求助的,靠自己的能量去消耗與和解,困難是很大的,它可能會成爲一輩子心理上的創傷,所以儘量不要用自毀的方式去結束它,該去接受心理諮詢治療的就要去,保證狀態良好,再說別的。

當你保證自身安全,也收集到證據後,要及時去報警或者想辦法公開。只有當事情不僅僅發生在你和施害人之間的時候,纔會得到更有效的解決。

如果你有勇氣,願意站出來,我覺得你也要相信法律是會給予支持的。不管怎麼樣,就算是敗訴,站出來這個行爲本身就非常有意義。

同時,我也要提醒大家,走司法途徑是非常漫長的,要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我常在想,未來是否能通過別的形式去維權,把對受害者的傷害減低到最輕,比如利用行政處罰的手段。

澎湃新聞:兩年來你的工作生活有因爲維權受到影響嗎?

劉麗

:我經歷了兩次離職,也算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但現實是離職過後我的狀態更差了。因爲沒有忙起來,每天陷在情緒中出不來,加之沒有收入,靠家人接濟,有一點苟延殘喘。所以建議大家,一定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維權的目的除了討公道之外,還是爲了更好地生活。

澎湃新聞:除開丟了工作,還有哪些遺憾?

劉麗

:起初讓我很寒心的是四川社工界和公益界對這件事的反應,沒有一個組織或者個人來關心我,或者想要處理此事,我選擇公開,本身是希望行業內能形成一種監督機制。但卻是一片沉默,所以我才被迫走了司法的道路。

後來我才知道,劉猛目前回到了老家,是河北省社會工作促進會的法人代表。我也給河北省社會工作促進會和省民政廳寄去了建議函,但到目前爲止,尚未收到回覆。

澎湃新聞:你一直在強調“這個行業”,爲什麼?

劉麗

:你知道律師、醫生、社工,這些我們平常認爲以專業立足的職業,當他們的從業者利用信任對受害人施加這種暴力,產生的影響是更壞的,因爲嚴重違背了專業倫理和職業操守。以香港爲例,類似的行業是有倫理協會的,一旦侵害發生,會先吊銷施害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再接着纔是免職。

但我們卻在容忍這樣的人存在,是在冒着一個行業名聲被毀掉的風險。

澎湃新聞:你本來就是學社工專業,未來還會考慮從事這一行嗎?

劉麗

:我依舊熱愛和認同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觀,但這件事給我的打擊太大,等以後恢復過來,能夠力所能及的事我也願意去做,給大家更多維權的參考。如果未來有孩子,我期待我們的社會在性別教育生命教育方面也能跟上。

曾經有一個類似經歷的受害人對我說,“你看起來因爲這個事停滯不前了,其實是在原地深深地往下紮根”。

兩年半來,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有的給我支持,有的帶來傷害,無論好壞,都是增加生命厚度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