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新制明上路 未成年受害可成年後3年內申訴

性騷擾定義及求助電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性騷擾的常見樣態與被害人的權益保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國內去年5月底掀起#MeToo運動,各界曾遭受性騷擾的受害者紛紛站出來發聲,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今年3月8日性騷擾防治法全面施行後,除原本一般性騷擾事件類型外,新增權勢性騷擾;另延長申訴期限、簡化申訴程序;嚴懲權勢性騷擾等,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高雄市政府自2023年7月底起簡化性騷擾求助流程及管道,只要撥打高雄市市民專線1999,單一管道提供被害人24小時協助,另於市府官網首設性騷擾防治專區,提供線上求助受理管道,讓性騷擾被害人求助不孤單!

3月8日新制正式施行,針對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延長至3年。

另考量未成年被害人遭遇性騷擾事件可能智慮未臻成熟,爲周全保護性騷擾事件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增訂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如爲未成年者,得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

此外,爲進一步提升民衆求助意願,此次修法簡化申訴流程,並視行爲人的身分,明訂申訴受理單位,分別由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理。

性騷擾是一種對人身安全的傷害,當事件發生後,嚴重可能影響個人日常生活的進行及就學就業表現,高市社會局感同身受性騷擾被害人的無助與創傷,自2007年起全國首創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服務,歷經16年來已服務1760位性騷擾被害人。

現委託樹德科技大學辦理提供被害人服務,由專業社工員主動提供關懷及情緒支持,發展自我保護的安全計劃,協助被害人面對性騷擾申訴求助歷程,陪伴走出性騷擾陰霾。

另爲了協助職場性騷擾個案,去年9月社會局及勞工局跨局處合作,將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納入服務對象,保障被害人權益不中斷。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高雄是個性別友善城市,呼籲民衆當遭受性騷擾時,可依性騷擾事件適用法規,撥打主管機關聯繫專線,一般性騷擾社會局(07-3303353)、職場性騷擾勞工局(07-8128330或07-8124782)、校園性騷擾教育局(07-7995678分機3083)尋求諮詢與協助,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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