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平調查 女性遭性騷擾近9成未申訴

勞委會職場兩性平等調查指出,女性認爲「調薪幅度」最不公平王如玄認爲男女同酬指日可待。(圖/取自勞工保險局臉書)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委會5日公佈「100年僱用管理工作場所性別平等概況調查」,報告中指出,女性員工在職場遭性騷擾的比率較往年下降,但仍有5.4%,其中竟有近9成的人是因爲「當開玩笑不予理會」而未提出申訴。至於待遇部分,女性員工則是認爲「調薪幅度」的不平等待遇最高。

針對公司性騷擾防治的結果做調查,員工規模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超過8成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較十年前提高了將近5成,也較99年提高近1%。

數字會說話,公司的性騷擾防治措施訂定愈完善,女員工遭性騷擾的比率就比往年更加減少,報告中指出,曾遭性騷擾的女性員工佔5.4%,較99年6.4%減少1個百分點,但是相較於男性的0.9%則高出4.5個百分點。值得一提的是,曾在職場遭性騷擾的女性中,竟有近9成的女性未提出申訴,而當中以「當開玩笑不予理會」的理由佔最多數達2.9%。

另外,就待遇的部分,女性員工認爲在「調薪幅度」方面遭到不平等的待遇最高,佔了5%,而男性則在「工作分配」與「求職」方面遭到不平等待遇的比率較高,分別佔3.0%及2.5%。

而女性員工因結婚在職場遭遇不平等的待遇則是4.9%,遠高於男性的0.7%,相差4.2個百分點,當中主要的不平等對待爲「應徵工作困難(1.5%)」、「請假刁難(1.5%)」、「強迫調離工作部門(1.2%)」。

女性婚後最擔心的懷孕問題也在調查報告中,女性員工曾因懷孕或生小孩而在工作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的有佔5.2%,其中不平等對待主要爲「請假刁難(1.4%)」、「升遷考績影響(1.1%)」、「強迫調離工作部門(1.1%) 」。

勞委會把3月5日定爲「同酬日」,希望喚起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期許各界共同爲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王如玄指出,雖然男女同工仍不同酬,但臺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已經比10年前上升3.87%,,男女同酬指日可待。

爲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實施成效及受僱者在工作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委會在100年11、12月間以「事業單位」及「受僱者」爲調查對象,分別辦理「僱用管理性別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性別平等概況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事業單位3078份、受僱者4002份(女性3001份及男性100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