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近8成當事人不申訴 婦團指出是這原因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右起)、臺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等婦團代表5日舉行「臺灣職場MeToo運動 讓性騷被害人不再沉默」聯合記者會,呼籲政府修法完善性騷擾防治工作,並鼓勵性騷擾被害人勇於向相關NGO求助。(劉宗龍攝)

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臺灣防暴聯盟呼籲,性騷擾被害人如有需要可以向相關NGO求助,以即時獲得相關的法律與社工資源。(李柏澔攝)

臺灣性騷擾事件頻傳,「Me Too」運動也從政壇延伸至其他職場,越來越多被害人勇於爲自己的遭遇發聲。婦團指出,在長年實務工作中觀察,在權勢關係及防治制度不健全下,「職場性騷擾」的發生與事件常遭隱匿,顯見申訴機制變得難信賴,受害者甚至要面對職場的2度傷害。

根據勞動部自2017至2021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統計,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當事人近80%選擇不申訴,成爲了「沉默的黑數」。其中不申訴的原因包含「擔心別人閒言閒語」(15.5%)「擔心失去工作」(13.5%)、「擔心遭受2度傷害」(7.0%)、「不知申訴管道」(5.1%)「擔心調離原工作」等佔了超過40%。

而在勵馨基金會2021年底完成的「性別暴力調查報告」指出,在職場性騷擾有25%提出申訴,而申訴的過程中最大的困難爲證據不足佔50%,其次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佔37.87%。

婦女救援基金會督導李雅君指出,職場性騷擾被害人提出申訴後也難以得到適當的調查和處理,從被害人的經驗中看出,有些僱主認爲提出申訴的被害人是麻煩人物,因此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態度相當消極。

此外,僱主未能徹查事實,甚至濫用職權報復被害人。由此可見,職場性騷擾並沒有被正視爲對工作權或身體自主權的侵害,同時被害人在申訴過程感到無力與挫折,甚至受到2度傷害,難以信賴的申訴機制,讓職場性騷擾求助難上加難。

臺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強調,父權社會下確實存在長期的性別不平等,也讓人權和平等無法實踐,應先檢視與確認組織的反性騷政策,認真對待每一位申訴者,並提供暢通申訴的管道,且應立即展開相關內化的性平與法律訓練。「性別平等需要內化,讓被害人的聲音能被聆聽和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