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綜合改革正式落地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升至20萬
(原標題:車險綜合改革正式落地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升至20萬元)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9月3日訊 今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同時,《意見》還對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費率浮動係數進行了優化。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係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下浮由原來最低的-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
商用車方面,《意見》理順了商車險主險和附加險責任,並引導行業將機動車示範產品的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
同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支持行業將示範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並引導行業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爲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機動車輛保險人民羣衆的利益關係密切,長期以來是財險領域第一大業務,2019年我國車險承保機動車達2.6億輛,保費收入8189億元,佔財險保費的63%。然而,此前我國車險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一直未得到根本解決。
不過,隨着2020年9月19日《意見》的正式實施,中國銀保監會承諾,屆時可讓消費者真真切切感受到“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商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豐富”等諸多改革紅利,短期內做到“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