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改革“降價增保”明顯 市場亂象仍要“冒頭”就打

車險綜合改革已運行近兩月,改革指向的“降價、增保”目標效果明顯,出現保費、手續費率“雙降”和保險責任限額商業車險投保率“雙升”的新局面

車險改革成效明顯,但一些地區部分機構車險亂象仍存。“其中有未杜絕的老問題,也有滋生的新問題,甚至在一些地方還出現行駛證修圖及投保服務。”一位地方監管人士表示。

開啓“雙降”“雙升”新局面

車險綜合改革滿月後,監管部門展示的一組監測數據顯示,消費者的車險保費支出明顯下降,車均保費由3700元下降至2700元,平均降幅爲27%。90%的消費者車險保費下降,其中保費下降幅度超過30%的消費者比例達到近70%。

商業車險投保率和三責險保額明顯上升。其中,車損險投保率由改革前的60.5%上升至64.8%,三責險投保率由改革前的83.8%上升至88.5%,三責險平均保額由改革前的90萬元提升至125萬元。

詬病多年的車險手續費率高企問題明顯改善。“不久前的一次監測數據顯示,全國車險平均手續費率爲11.6%,整體至少下降20個百分點。”一家財險公司車險部負責人直言,手續費率的大幅下降,有效遏制了改革前財險公司通過高手續費率進行惡性競爭的市場亂象問題。

亂象局部仍存 新老問題交織

記者從業內瞭解到,目前在一些地區和部分機構存在的車險亂象,基本可歸納爲五大類。

一是高手續費競爭問題有所反彈。在改革後,部分財險公司支付和承諾給4S店費用,仍超過報備時的手續費率上限。特別是在4S店新車領域,部分4S店在承保端擡高手續費的同時,還在理賠端擡高工時配件價格,對市場造成惡劣影響。

二是個別領域存在大量按照“地板價”出單的情況。部分財險公司在價格敏感度更高的家用舊車板塊,不區分車型個體風險,基本按65折的下限出單,主觀弱化了風險篩選。

三是給予合同外利益的現象,並未杜絕。一些車險代理機構的銷售人員在拿到高手續費率後,仍然通過銷售返現的方式,來吸引客戶投保。個別財險公司在電銷渠道定價基礎上,還額外給予14%-15%的現金返還。

四是增值服務條款使用無序。部分財險公司在使用增值服務條款時,不是根據公司服務能力和客戶需求來開展,而是直接按條款允許的最高次數免費提供,存在利用噱頭搶佔市場之嫌。有的地區,甚至還存在機構對一些高端車安全檢測的服務報價達到保費收入的一半以上,可操作性不強,涉嫌不正當競爭。

五是異地業務跨省流動苗頭顯現。由於各省車險費率及手續費率之間存在差異,中介異地詢價出單的情況增多,從而導致部分車險團單業務或渠道業務從手續費率較低地區流入手續費率較高地區。一些城市甚至還出現行駛證修圖及投保服務,此種行爲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也破壞了數據基礎。

“冒頭”就打 對違規“零容忍”

針對存在的亂象,監管部門堅持“冒頭”就打。對於各財險公司在改革後新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爲,各銀保監局將在查實後採取“零容忍”,依法予以從嚴處理。並督促財險公司算好經營成本賬,嚴格按照會計準則和精算規定提取保費不足準備金,倒逼公司理性經營,防範化解車險經營風險

“大公司要發揮模範作用,帶頭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維護市場秩序。各公司也應認真梳理新車業務,與監管要求相違背的須先自行整改。”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對記者說。

於財險公司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要管好自己的隊伍和合作商。在最近一次召開的車險改革座談會上,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強調了多個“不要”:不要帶頭通過高費用或者低價格,來爭搶業務;不要發表與改革相關的虛假宣傳,不要製造“新聞噱頭”,來爭搶業務或打壓競爭對手,堅決杜絕借車險綜合改革之名進行炒作、銷售誤導以及同業詆譭。(黃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