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特供”借酒還魂應一查到底

一瓶2015年的專供名酒售價115000元,而且多家網絡平臺上有賣家經營“專特供”名酒。據新華社報道,早在2013年,國家部門就對“利用互聯網銷售濫用‘特供’‘專供’等標識商品”進行了集中清理整頓,並明確發文“嚴禁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這些“專特供”名酒“八成是假貨”“九成爲送禮”“十分不靠譜”。

2011年到2013年,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有關方面持續開展清理整頓部分商品濫用“特供”“專供”標識專項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此後幾年,“專特供”產品基本消失。如今“專特供”名酒死灰復燃,通過網絡交易等更爲隱蔽的方式進行銷售。顯然,只有及時採取有效治理措施,才能防止“專特供”煙、茶等產品跟風再現。

這類“專特供”名酒再次出現,主要原因還是特權思想在作祟,有人以爲拿這種產品送禮更能體現誠意,有人以爲消費這種產品就能體現身份和麪子。實際上這類名酒八成是假貨的曝光,對送禮者收禮者都潑了一盆冷水,使其感受不到誠意和麪子,相反會感覺上當受騙,“專特供”名酒有望因輿論監督遇冷。

但是,不能只靠輿論對“專特供”名酒說不,而是應該對這類產品生產、銷售、購買、消費等環節進行深入調查、嚴厲懲治。比如“八成是假貨”就意味着生產者銷售者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再比如,“九成爲送禮”意味着部分送禮者有行賄嫌疑,部分收禮者涉嫌受賄,可能觸犯黨紀國法

對所有涉嫌違法者都應該依法查處,查處“專特供”名酒的入手點是網絡銷售平臺。從新華社這次調查看,既有電商拍賣平臺通過假拍賣逃避責任銷售產品,又有二手交易平臺通過暗語變相銷售。相關平臺都沒有起到審覈作用,應當依法追究其責任。更重要的是,誰在銷售、誰在購買“專特供”名酒,通過網絡平臺都能查出來。

只有順着媒體線索一查到底,纔有希望徹底剷除“專特供”名酒。雖然一些電商拍賣平臺利用《拍賣法規定搞假拍賣以逃避責任,但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了《廣告法》;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違反了《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別看拍賣平臺可以逃避責任,但在其他環節涉嫌違規,依然可以依法查處使其不敢充當“專特供”幫兇。

除了從供給端依法查處外,還應該從需求端查處。誰在購買“專特供”名酒,又送給了誰,也應儘量一查到底。雖說近些年從上到下都在旗幟鮮明地反對特權思想,但從“專特供”死灰復燃和某些腐敗案來看,剷除特權思想還要下大決心,其中關鍵要對公權力進行有效監督制約

“專特供”名酒再現網絡也折射出當前酒類市場的經營較爲混亂。“專特供”之所以偏偏附體酒類產品,主要原因是酒類市場從生產到銷售環節,都存在不規範之處。所以,如果整治酒類市場之亂,“專特供”也會失去附體無法還魂。期待媒體報道之後,相關治理措施能夠及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