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公安局一名分局局長成涉黑團伙首犯

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12日電(記者懿德)記者12日從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當日依法對夏景魁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對他們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介紹夏景魁曾擔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治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法院審理查明,以夏景魁爲首,樊瑞剛竇金彪於洋等爲骨幹成員社會性質組織,自2000年以來在包頭市逐漸形成並發展成熟,長期在包頭市等地實施盜竊、高利放貸、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網絡賭球等違法犯罪活動,牟取鉅額經濟利益,在一定區域行業內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據統計,該團伙共實施犯罪案件20起,違法性事件16起;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14項罪名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判決首犯夏景魁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15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及6名其他犯罪人員,以相應的罪名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以及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