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展旭》中共代理人法借屍還魂

民進黨25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反滲透法,總召柯建銘(中)、幹事長管碧玲(左)、書記長李俊俋(右)呼籲朝野共同支持。(中央社

原本表示立法院本會期不通過「中共代理人」修法的民進黨,日前突然提出「反滲透法」草案,取代先前的中共代理人修法版本,並聲稱目的是「規範、禁止滲透行爲,且不讓紅色滲透合法化」。值此選戰方酣之際,民進黨要說此舉不是爲了選舉,只怕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之前民進黨醞釀中共代理人修法,但因規範內容過於模糊,引發侵害人權的質疑,未獲多數民衆的支持,甚至引起臺商強烈反彈。此次「反滲透法」草案排除限制言論自由等重大爭議性的條文,僅針對受敵對勢力指示或資助,介入選舉、罷免、公投、集會遊行遊說等活動,試圖化解立法的阻力

然而綜觀草案規範的禁止行爲,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及《遊說法》等法律,均已有相關規範。因此,就算沒有「反滲透法」,政府機關仍可就相關行爲進行調查並訴究其責任,並不存在法律漏洞而有立法之必要,貿然立法只是徒增法制疊牀架屋,以及執法適用紊亂,成爲「盲腸法律」而已。

何況草案仍舊無法排除法律不明確、侵害人權的疑慮,雖然草案將「境外敵對勢力」,明訂爲「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或「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團體。這樣的定義固然欲蓋彌彰地劍指中共,民進黨也不諱言就是防範「紅色滲透」,但是卻也可能涵括其他國家,例如與我國有釣魚臺南海主權爭議的日本、菲律賓越南等國家,認同「一中政策」與中共建交的美國等無邦交國家,甚至在海外主張消滅中華民國臺獨團體,豈不也是「境外敵對勢力」?

更誇張的是,草案將「滲透來源」定義爲「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組織、政黨或政治組織,以及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任何人只要與滲透來源接觸,就有可能違法受到刑事制裁,這樣規範空泛的法律形同明清時期的「通番禁令」,極易淪爲執政者羅織罪名的工具,根本就是借屍還魂的「中共代理人法」。

這樣一個漏洞百出,宣示性遠超過實質意義的「盲腸法律」,民進黨卻義無反顧的力推,背後頗值玩味。顯然這只是民進黨操作「反中」、請君入甕的手法,只要在野黨反對立法,不管理由如何正當,即可貼上「紅標籤」,將其打成中共同路人,訴諸選民唾棄,完全呼應其反中軸線之操作;倘在野黨束手不反對而通過此法,形同爲其背書,亦可藉此強化「抗中保臺」的形象。只是這樣爲了選舉,犧牲人權法治行徑,只會讓臺灣向下沉淪。尤其在外媒報導共諜介入臺灣選舉之際,執政黨又「巧合」推出「反滲透法」,究竟是誰真正引境外勢力干預,已不言可喻。

北宋戰功顯赫的名將狄青,因遭猜忌罷官「驚疑終日」而亡,其曾向宰相文彥博詢問朝廷爲何如此待己,不料卻得到「無他,朝廷疑爾」的回答。如今蔡政府不惜侵害人權也要通過「反滲透法」,讓人民「驚疑終日」,原因恐怕也是「無他,選舉抹紅之技爾」!

(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司法及法制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