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全動法修法 動勘條款借屍還魂(何振盛)

閣揆陳建仁先是宣佈將在修正法案公告14天后下架,又改口說預告期滿會自網站移除,但並非不修法,而是廣納各方意見「修得更周延」。圖爲教育部長潘文忠(左)、行政院長陳建仁(右)。(姚志平攝)

國防部在228和平紀念日前夕提出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草案,不僅與「和平」意象極端反差,更直接觸動人民敏感的神經而引起軒然大波。面對如熊熊烈火般的民怨,菜鳥閣揆陳建仁似乎招架不住,忙中有錯地宣佈將在修正法案公告14天后下架,5日又說預告期滿會自網站移除,但並非不修法,而是廣納各方意見「修得更周延」。看來綠營層峰力挺《全動法》修法的決心如鐵一般堅定。

《全動法》修法顯然是錯綜複雜的美中臺三角博弈下的產物,其對我中央政府的擴大動員授權應來自美方的敦促或暗示。2月21日外交部長吳釗燮、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才在美國在臺協會總部與拜登政府官員舉行閉門安全會談,會後我國防部隨即推出《全動法》修正草案。美國意欲將臺灣全民充當抗中「外籍兵團」的戰略企圖昭然若揭,而民進黨政府則自甘淪爲俯首稱臣的「附庸」角色,則絲毫不令人意外。

《全動法》修正草案之所以瞬間引爆民怨的原因在於16歲以上學生的造冊動員準備,「娃娃兵」的聯想簡直讓少子化的臺灣父母搥心肝,當一家的命根可能斷送在無情的戰場時,哪一對父母不怒火沖天、憂心忡忡?然而多數民衆不瞭解的是,《全動法》可能對於民主憲政秩序埋下了不可逆的破壞因子,其殺傷力與毀滅性恐將更甚於強迫青少年從軍。

申言之,《全動法》修正草案授權中央政府,爲因應動員準備的需要,不待戰爭的發生,在平時就可對新聞媒體進行調查和約談、對金融外匯進行管制,以及對資通訊進行管制,輿論批評該草案箝制新聞媒體與言論自由,對人民私有資金財產進行管控,形同「戒嚴」或「類戒嚴」,甚至是胎死腹中的「數位中介法」借屍還魂。

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私有財產是憲法保障的天賦人權之一,若於戰時爲避免緊急危難而予以限制,係爲公共利益而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但若空白授權於「動員準備」的平時,即可予以限制管控,又不明文規範起始、結束的時間與期限,對於民主憲政秩序的破壞實不容小覷。

過往曾有憲法學者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視爲我國憲法的特別法,也有黨外憲法學者如李鴻禧則將《動勘條款》貶抑爲我國憲法的「違章建築」,然而彼時兩岸法理上仍處於交戰狀態,學界多數接受《動勘條款》爲我國戰時憲法的具體形式。

現在民進黨政府力推的《全動法》修正草案宛如另類版本的《動勘條款》,儘管在法律位階上仍有所差別,但它在戰爭發生的預期心理下,卻授權主管機關得於平時限制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財產權,其威力不僅不亞於《動勘條款》,且因積極動員備戰,反使兩岸兵兇戰危的險境加速惡化。此時,曾將《動勘條款》貶抑爲憲法「違章建築」的綠營學者們,又如何看待《全動法》修正草案呢?

(作者爲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未來與樂活產業學系合聘教授、臺灣對外關係研究暨發展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