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減半 這家合資券商仍在籌備中!

(原標題:註冊資本減半爲哪般?這家合資券商時隔5年仍在籌備中!監管要求收緊,13名"小鮮肉"何去何從?)

時隔5年,這家擬成立的證券公司再度出現在大衆視野內。

近期,上市公司柯利達表示,根據各方股東協商,擬設立的方圓證券股本總額擬由15億元調整爲8億元。

記者注意到,除了註冊資本變化以外,柯利達的關聯方退出方圓證券,接盤資金來自崑山國資後者持股比例有所上升。

據瞭解,方圓證券早在2016年遞交申請材料,至今審覈進程已有五年,最新進展停留在2019年收到證監會的第一輪反饋。

除了方圓證券外,在2016-2017年期間已遞交申請設立材料,至今仍在排隊的合資券商還有13家,整體而言審覈進展緩慢。有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監管層對證券公司股東的監管要求持續收緊,券商牌照已經不好拿了。

註冊資本近乎減半

早在2015-2017年期間,在《內地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項下,申港證券、華興證券(更名前爲華菁證券)、匯豐前海證券、東亞前海證券陸續成立。港資與內地資金合資成立證券公司熱情高漲,一時排隊等待成立的“小鮮肉”券商超過十家。

方圓證券就是其中一家。第一大股東爲柯利達的控股股東柯利達集團;第二大股東爲柯利達;第三大股東來自港資,即軟庫中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該香港證券經紀商在2019年因港股上市公司中國鼎益豐涉嫌股價操縱而被香港證監會立案調查。此外還有來自地方國資、投資機構的參與等。

2016年9月證監會接收方圓證券提交的材料。但截至目前,進展緩慢,最新進展是2019年5月證監會進行第一次反饋。

7月8日,上市公司柯利達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調整參股設立證券公司方案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根據各方股東協商,方圓證券股本總額擬由15億元調整爲8億元,股份總數由15億股調整爲8億股,每股金額爲1元。相關股東基本上按比例減少出資額,持股比例沒變。

公開資料顯示,上市公司柯利達爲方圓證券的第二大股東。公司8日表示,入股方圓證券的方案調整爲出資金額擬由2.93億元降低至1.56億元,出資佔比仍然爲19.50%。方圓證券的第一大股東爲柯利達的控股股東柯利達集團,出資金額從4.5億降至2.4億。

崑山國資持股比例上升

相比2016年披露的股權架構,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新披露的方圓證券持股情況中,有股東出現變動。

柯利達集團及其旗下公司合計股權比例減少,從54%下降至49.5%,主要因爲柯利達集團全資子公司“崑山管衆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從方圓證券股權中退出。

而崑山國資比例提高,從14.85%提升至19.35%。據瞭解,崑山國資此前通過三個投資平臺參與,如今增至四個,新進股東爲“崑山創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4.5%。

此次股東變化或與證監會2019年的第一次反饋有關。證監會關注到三傢俬募入股方圓證券的情況,要求深入論證崑山管衆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彩華投資諮詢(崑山)有限公司、蘇州泰達美投資有限公司3家機構入股合資證券公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並充分論證彩華投資諮詢(崑山)有限公司、蘇州晟泰達美投資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的出資能力

根據柯利達最新公告,彩華投資及晟泰達美投資仍繼續持股方圓證券,前者截至去年年末淨資產6752.16萬元;後者淨資產1102.06萬元。

另外,根據今年證監會新修訂的《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單個非金融企業實際控制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50%”,儘管柯利達集團持股30%,但此前若加上柯利達、崑山管衆鑫投資的持股比例,合計就達到54%。

據瞭解,柯利達集團主營業務有農林業、房地產業、實業、教育業的投資;新材料開發,信息軟件開發教育信息諮詢;承接物業管理;服裝加工及設計;傳媒技術的開發;建築材料銷售。

券商牌照不易拿

根據證監會披露的“證券公司設立”審覈進展表,在2016-2017年期間已遞交申請設立材料,至今仍在排隊的合資券商還有13家,分別爲溫州衆鑫證券、雲鋒證券、百富證券、陽光證券、粵港證券、金港證券、豪康證券、聯信證券、瀚華證券、珠江證券、華海證券、澳海證券、華勝國際證券。

其中,有多達8家券商的申請材料至今未被證監會受理。瀚華證券進展最快,該公司在去年收到證監會第二輪反饋,瀚華證券從遞交材料至今,審覈進程已長達5年。

在2016年遞交申請材料的金圓統一證券,時隔4年獲批,成爲首家由臺資企業參股設立的券商,股東分別爲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臺灣地區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圓集團董事長檀莊龍曾表示,這是金圓集團成立以來投入精力最多、申設時間最長、工作難度最大的一張金融牌照。

深圳一名券商人士分析,爲應對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監管層近年來對券商股東的監管要求已在強化,主要關注控股股東、主要股東的資本實力是否雄厚;股權架構是否清晰;是否會對券商經營不當干預甚至佔用資金等。

據瞭解,此前有金融機構出現虛假注資、循環注資情況;有非金融企業盲目向金融業擴張,將投資的金融機構作爲自己的“提款機”。隨着券商消耗資本金較快,券商控股股東也被要求需具備較高的管控水平和資本補充能力。

2019年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並在2021年出臺新修訂版本。2020年央行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標誌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工作正式起步。

在上述方圓證券案例中,柯利達集團作爲第一大股東,實際上與證監會今年新修訂的《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要求仍有距離。該規定中提到,成爲證券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控股股東的條件之一,是要開展金融相關業務經驗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相匹配。如果設立的證券公司要想開展具有槓桿性質的業務,控股股東還要符合總資產不低於500億元,淨資產不低於200億元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