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萊遭查獲皮包客 重罰1200萬,業界歷年最高
▲巴克萊臺北分行協助關係企業員工以皮包客在臺兜售金融商品,遭重罰1200萬。(圖/翻拍自巴克萊集團官網)
巴克萊臺北分行掩護關係企業以非法「皮包客」在臺兜售金融商品,遭金管會查獲!金管會表示,巴克萊銀行臺北分行協助未經覈准在臺設立關係企業的人員在臺銷售結構型及固定收益商品等違規事項,處罰鍰1200萬元,爲銀行業最重,同時,禁止該行一年內申請新種業務,即金融進口替代業務一年內都不能申請。
金管會表示,英商巴克萊銀行臺北分行自100年起至103年5月,長期提供營業場所及設備,協助未經覈准在臺設立據點的香港關係企業巴克萊亞洲資本3位人員於我國銷售結構型及固定收益商品,銷售對象包含銀行、保險、證券以及投信等金融機構,交易件數有數百筆之多,已違反銀行法以及金管會函令。
官員坦言,巴克萊集團香港關係企業3名臺籍員工以「皮包客」形式兜售金融商品,爲業界首例,且該案爲專業人員檢舉。
▲巴克萊臺北分行協助關係企業員工以皮包客在臺兜售金融商品,遭重罰1200萬。(圖/翻拍自巴克萊集團官網)
此外,巴克萊銀行臺北分行於99年度及100年度代籌備中的臺灣巴克萊資本證券公司聘僱工作團隊人員並支付薪資,影響分行獲利達約4,768萬元,也違反銀行法規定,金管會已要求該行追回。
金管會表示,巴克萊臺北分行因多項違法事項,處1200萬罰鍰,爲銀行業歷年最重,同時,禁止該行一年內申請新種業務,至於巴克萊臺北分行總經理陸怡豪雖已離職,金管會要求該行應持續檢討臺北分行失職主管人員的責任,並將依法移送3名「皮包客」。
所謂「皮包客」,爲未經覈准的境外金融機構銷售人員因靠着手提一隻皮箱遊走在五星級飯店等場所,吸引大戶下單,因此,又被稱爲皮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