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廢水案罰廠商25萬...北市衛工處今遭新北重罰1200萬

▲八里污水處理廠被爆將未處理污廢水入海中。(圖由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八里污水廠5日驚爆排未經處理的廢水入海,影響海洋環境;北市工務局衛工處表示,將會對廠商惠民實業開罰25萬、對顧問公司宇堂開罰5萬。但新北市環保局6日大動作宣佈,重罰臺北市政府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新臺幣1200萬元。北市議員黃向羣更表示,「唉,工處讓臺北市政府顏面掃地,丟臉丟到全國通人知。」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八里污水場。(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府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下午表示,經1天半調查,已確定八里污水廠操作廠商,於今年2月6日、3月9日爲進行東、西沉澱池,進水渠排空清理作業,分別將沉澱池未處理的污水,導入分水井後,將部分污水排入緊急排放閘門,透過海洋放流管海放。

針對2月6日、3月9日的2次違規,新北市環保局今天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採最重罰,各裁罰臺北市府衛工處新臺幣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

孫忠偉表示,雖然操作是委託其他業者進行,但簽約對象北市衛工處,申請排放許可的也是北市衛工處,因此衛工處有遵守法律義務,因此才成爲開罰對象;孫補充,這是衛工處第一次受罰,而新北環保局對於重大違法案件,向來都採取最重罰處理。

對此,臺北市工務局衛工處長陳世浩表示,新北市環保局是環保主管機關調查結果說水有排出去,依照規定罰衛工處600萬兩次共1200萬的罰金;而依照契約,若因操作不當被相關主管機關罰錢,「我們要請廠商去繳,這是契約裡面的規定。」

陳世浩表示,廠商如果不繳的話會從契約的價金扣繳,不足的部分再從履約保證金扣除,「現在履約保證金還有將近2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