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美團等下架銀行存款產品 中小銀行最難割捨

(原標題:互聯網存款下架,中小銀行最難割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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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財經》記者 唐郡

編輯 | 袁滿

支付寶在12月18日主動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後,至少11家互聯網金融平臺已下架平臺上的銀行存款產品。

對於產品下架原因,螞蟻集團回覆《財經》記者,根據監管部門對於互聯網存款行業的規範要求,目前螞蟻平臺上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均已下架。據《財經》記者瞭解,支付寶等平臺下架銀行存款產品大多是主動爲之,但多數平臺回覆下架原因時都會提到監管規範。

支付寶下架銀行存款前三天,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與螞蟻集團董事長井賢棟齊聚2020第四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前者在公開講話直言,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展銀行存款銷售業務,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也應納入金融監管範圍;後者則表示,螞蟻集團全體正對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照鏡子、找不足、做體檢,積極配合監管,進一步落實監管要求。

“這主要涉及到監管准入問題,沒牌照,就是‘無證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必須先清理乾淨。”一位接近央行人士對《財經》記者說道。

12月27日,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介紹金融管理部門對螞蟻集團約談情況時,提出了針對金融科技監管政策三大原則,其中一條原則是:堅持所有金融活動必須依法依規納入監管,堅持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堅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

孫天琦分析,藉助互聯網平臺的流量優勢部分中小銀行依靠平臺存款彌補了流動性缺口,一定程度替代了同業融資,有的平臺存款規模佔其各項存款比重達83%,其中,異地存款佔絕大部分。

多位業內人士也向《財經》記者表示,“互聯網存款出現的根本原因還是中小銀行對存款的渴求”,因此,“銀行存款產品下架,最難割捨的是中小銀行”。

互聯網存款批量下架

“我手裡有很多已經絕版的(線上理財)產品,包括互聯網存款。”資深金融消費者周敏告訴《財經》記者,她手中持有不少近期被下架的互聯網存款產品,“作爲客戶,我們是非常喜歡這類產品的。”

周敏所說的互聯網存款是近兩年在支付寶等互聯網金融平臺上大熱的銀行定期存款產品。這類產品通常門檻較低、利率較高、隨存隨取,收益率和流動性都有優勢,並且因爲是銀行存款,受存款保險制度保障,不少產品打出“本息保障”字樣,受到投資者的普遍歡迎。

京東金融與重慶富民銀行聯合推出的“富民寶”被認爲是這類產品的鼻祖。根據當時的介紹,富民寶是重慶富民銀行面向個人客戶推出的一款“新型現金管理類”產品,用戶每購入一筆富民寶,對應的底層資產是一筆法定五年期定期存款。在展示頁面的顯著位置,寫着“50元起存”“受存款保險保護”“本金保障”“隨時支取”“支取利率4.20%”等字樣。

2018年初在京東金融平臺上線後,“富民寶”銷售火爆,一度被稱爲“吊打餘額寶”的理財產品。“富民寶”之後,藍海銀行的“藍寶寶”、衆邦銀行的“衆邦寶”等銀行存款產品也上線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臺銷售,部分銀行存款產品提前支取的利率超過5%。

但這一產品近期在市場上已經難覓蹤跡。12月18日,螞蟻集團旗下支付寶平臺忽然宣佈下架全部銀行存款產品,僅對存量用戶可見。對此,螞蟻集團回覆《財經》記者稱,根據監管部門對於互聯網存款行業的規範要求,目前螞蟻平臺上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均已下架。

支付寶之後,度小滿金融、京東金融、騰訊理財通等科技巨頭旗下理財平臺紛紛下架銀行存款產品,大部分平臺僅對存量用戶可見。據《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支付寶、騰訊理財通、京東金融、度小滿金融、陸金所、天星金融、滴滴、美團、360你財富、攜程金融、新浪理財等11家平臺已下架銀行存款產品。

各家迴應說辭也與螞蟻集團大同小異,均提到監管部門相關規範或表態,表示要主動擁抱監管。一位頭部平臺人士告訴《財經》記者,該平臺下架相關產品是主動爲之,主要與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此前關於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存款的表態有關。

12月15日,孫天琦在第四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發表題爲《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存款:數字金融和金融監管的一個產品案例(續)》的講話,直言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展此類金融業務,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也應納入金融監管範圍。

同時,螞蟻集團董事長井賢棟亦在該論壇上發言稱:“螞蟻集團全體正對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照鏡子、找不足、做體檢,積極配合監管,進一步落實監管要求。”這也是螞蟻集團宣佈A+H股上市計劃暫緩後首次公開發聲。隨後,支付寶率先下架了銀行存款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並未完全停止銷售銀行存款產品,據《財經》記者瞭解,這些平臺的存量用戶仍然能夠繼續買入。

近日,多名投資者向《財經》記者反應,某頭部平臺上被下架的銀行存款產品已經重新上架,包括北京中關村銀行、匯和銀行、營口沿海銀行、遼陽銀行等銀行定期存款產品在售。一名早已清空該類產品的投資者也表示,當前能夠看到產品展示並買入,“剛下架那幾天是看不到的”。不過,此前從未購買過銀行存款產品的投資者依然無法看到該類產品展示頁面。

中小銀行最難割捨

互聯網存款的主要模式是,銀行通過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臺銷售存款產品,產品和服務由銀行提供,平臺提供存款產品的信息展示和購買接口(債權債務關係爲存款人與銀行)。

這類產品全部爲定期存款,普遍具有存款利率高、購買門檻低、購買流程方便等特徵,通常平臺會展示銀行名稱、產品期限、起存金額、存款利率、計息規則等信息,突出50萬元內存款保險保障的信息。

互聯網存款面世僅2年多,但發展迅速。據悉,當前在11家頭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銷售存款的銀行已有50多家,絕大部分爲中小銀行。孫天琦表示,互聯網存款已成爲部分中小銀行吸收存款、緩解流動性壓力的主要手段。“有的中小銀行從今年(2020年)4月纔開通互聯網平臺存款業務,短短几個月時間已吸收存款200多億元,佔其各項存款的比例快速攀升至25%。”

多位業內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互聯網存款出現的根本原因還是中小銀行對存款的渴求。”

“互聯網存款的出現與部分中小銀行網點少有關,有的銀行機構爲了擴大規模,在自身存款來源不足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攬存拓展了存款來源渠道,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存款。線上攬存,對於處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中小銀行來說,能夠在本區域存款總量有限的情況下,吸收到發達地區的資金,彌補存款規模的不足。”某基層監管人士向《財經》記者介紹。

孫天琦亦表示,藉助互聯網平臺的流量優勢,部分銀行存款規模得以快速增長,有的平臺存款規模佔其各項存款比重達83%。其中,異地存款佔絕大部分。部分中小銀行依靠平臺存款彌補了流動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業融資。

正因如此,不少業內人士認爲,互聯網存款下架,最難割捨的是中小銀行。“對於互聯網平臺來說,存款產品更多是起到一個導流的作用,在盈利方面影響並不大。”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說道。以螞蟻集團爲例,招股書顯示,互聯網存款歸屬於理財科技平臺旗下大理財產品,2020年上半年,其理財科技平臺營收佔總營收比重僅約15.56%。

“(中小銀行)應對之策就是要不斷改善自身服務質量,以優質的服務和客戶願意接受的產品來加大吸存力度。同時應充分利用自身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及微信銀行等,並不斷完善相應的功能來滿足客戶線上存款的需求。只有早做安排、早應對,工作才能變被動爲主動,自身業務纔不會受到更多的影響。”前述基層監管人士表示。

部分中小銀行已在開展自救。資深金融消費者周敏向《財經》記者提供了一張藍海銀行發送給她的短信截圖,內容主要爲邀請其通過藍海銀行app或微信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此外,據《財經》記者瞭解,互聯網存款產品的出現和快速發展也是多方因素共同推動的結果。

“2018年資管新規啓動後,銀行理財的收益率走低,而且新的淨值型產品‘打破剛兌’,性價比明顯降低,在這個背景下,保本保息、合法剛兌的存款有了新賣點。”東吳證券在近期發表的研究報告中如此寫道。

另一方面,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也讓線上化成爲必選項。蘇筱芮告訴《財經》記者:“傳統的金融機構都在數字化轉型,存款、貸款、保險、證券等業務都在往線上搬,它(互聯網存款)的出現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必然現象。”

監管面臨挑戰

在監管部門看來,互聯網存款產品卻蘊含巨大風險

首先,互聯網存款產品利率普遍偏高,加之銀行需向平臺支付一定比例(通常爲平臺日均存款餘額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導流費用,導致銀行負債端成本上升。

據東吳證券介紹,中國存款定價仍需參考基準利率,央行通過自律機制來管控利率上限。以3年期定期存款爲例,當前3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爲2.75%,對於小額普通存款,通常上限爲基準利率上浮50%,因此3年期普通存款利率可達到4.125%。

孫天琦透露,此前互聯網平臺上銷售的存款產品3年期利率最高爲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達到全國自律定價機制上限。此外,部分銀行通過縮短付息週期或發放加息券、現金獎勵等方式變相擡高了互聯網平臺上的存款利率,直接突破利率定價機制上限。“中小銀行高息吸收存款必然追求高收益資產,匹配高風險項目,導致資產端風險增加。”

《財經》記者瞭解發現,高息攬儲並非互聯網平臺上獨有的情況,例如,西南地區某城商行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亦高達4.8%。近些年,各大銀行在自有渠道推出的結構性存款、智能存款等創新產品均存在一定程度上擡高利率搶奪存款的情況,監管部門也曾多次出手規範存款業務。

其次,相較於線下攬儲,通過第三方平臺線上攬儲還令監管部門不得不面臨一些新的課題。

一方面,地方法人銀行將偏離其市場定位。“地方性銀行通過互聯網平臺向全國吸儲,偏離了立足於當地、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市場定位,部分銀行吸收存款的規模超過其風險管理能力。”前述基層監管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

另一方面,互聯網平臺存款的特性增加了其流動性管理難度。“互聯網平臺存款具有開放性、利率敏感性高、異地客戶爲主、客戶粘性低、隨時支取等特徵,存款穩定性遠低於線下,增加了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難度。”孫天琦指出,“一旦銀行或平臺出現負面輿情並在網上傳播,極易導致‘存款搬家’,快速消耗掉高風險銀行本已脆弱的流動性。隨着平臺存款快速增長,傳統的流動性風險應急處置方式已不足以及時有效應對互聯網平臺存款的擠兌。”

一位理財大V告訴《財經》記者,此前六大行宣佈自2021年1月1日起叫停存款靠檔計息時,他們已經建議用戶取出對應定期存款產品。

同時,孫天琦提醒,平臺存款全額計入個人存款,導致流動性匹配率、優質流動性資產充足率和核心負債比例高估,不能充分揭示銀行的流動性狀況。

最後,銀行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吸收存款,可能會面臨賬戶管理方面的合規風險、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風險等。

關鍵是“無照駕駛”

12月15日的講話並非孫天琦首次針對互聯網存款發聲,早在11月的數字金融領域監管科技探索與應用研討會上,他已經指出了該項業務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不同的是,在第二次公開發言中,他將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展存款產品銷售業務定性爲“‘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表示應將該類業務納入金融監管範圍。

“從市場準入監管的制度安排來說,吸收存款是必須持牌經營的。所以,如果平臺本身吸收存款,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但平臺以銀行的名義吸收存款,還要追溯到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爲。”一位接近央行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銀行以合作的名義委託平臺吸收存款,相當於銀行給平臺發了牌照,在角色上把被監管者轉身變爲監管者,這是角色的錯位,客觀上爲‘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充當了保護傘。”

在該人士看來,過去監管部門認爲它只管“有照駕駛”的違法違規行爲,這是一個監管誤區,由於這個監管誤區,才使“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得以野蠻生長。“過去強調誰家孩子誰家抱,既然不是我發的牌照,我怎麼管?管了也不理你。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現在強調的是實質監管,監管一致性,就是有照無照都要管,而且無照的更要嚴管。”

對此,孫天琦也在發言中強調:“嚴格規範互聯網、APP等數字平臺涉及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各類行爲。對從事金融活動的互聯網平臺,必須持牌經營,不可‘無照駕駛’。”

實際上,互聯網存款只是互聯網金融平臺介入金融業務的冰山一角。2020年初以來,監管部門陸續出臺針對互聯網貸款、網絡小額貸款、互聯網保險等業務的監管辦法。近日,銀保監會下發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或變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

對於互聯網存款業務未來走向,多位專家表示,具體情況還要看監管的意見。“互聯網存款的趨勢是不可逆的,未來預計監管可能會出臺《商業銀行互聯網存款管理辦法》,仿照‘助貸’的定位,未來對於‘助存’業務予以明確。”蘇筱芮向《財經》記者分析道。

據《財經》記者瞭解,監管部門正在考慮制定互聯網平臺存款監管政策,平臺無照經營存款、區域性銀行辦理全國性業務以及存款產品能否集中競價等問題有望迎刃而解。

“總的來說,對金融違法違規活動保持零容忍,即使你是以互聯網平臺的名義,或者是以創新的名義,都要納入准入監管,堅持監管的一致性。”前述接近央行人士補充道。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部分媒體報道稱華東某地方銀保監局已經出手規範互聯網存款,要求轄區內各類型銀行機構不得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或與其他第三方中介合作的方式吸收存款,已經開展合作的,即日起下架相關存款產品,終止合作。

對此,浙江銀保監局回覆《財經》記者稱,近日該局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轄內存款市場若干問題的通知》,對轄區內當前較突出的四類存款亂象進行規範,其中強調不得通過第三方中介吸存,以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作爲中介吸存亦屬於此列。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周敏爲化名 《財經》記者張威、嚴沁雯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