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更三審無罪定讞 蘇建和考慮提冤獄賠償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纏訟逾20年的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臺灣高等法院31日再更三審宣判被告蘇建和(上圖)、劉秉郎莊林勳3人獲判無罪。蘇建和受訪時除感謝律師團外,並強調將回歸正常生活、從事公益活動

民國80年3月24日,吳銘漢、葉盈蘭夫婦慘死家中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犯案,當時王文孝在軍中服役,隔年遭軍法槍決。蘇、劉、莊3人於84年遭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全案經律師聲請再審獲准後,3人於92年首度獲判無罪,但96年高院再更一審時,3人又遭判死刑。

全案再更二審期間,囑託鑑識專家李昌鈺到汐止案發現場重建。98年8月,李昌鈺團隊交給法院的鑑識報告結論指出,吳銘漢夫婦命案極可能爲已伏法的王文孝1人所爲,蘇、劉、莊3人再獲判無罪。

臺灣高等法院再更三審今天宣判,蘇建和等3人獲判無罪。依《速審法規定,本次判決無罪後,檢察官將不能再上訴,全案定讞。蘇建和表示,這段司法路長達21年,從19歲到現在41歲,期間父親爲他積勞成疾過世,對於無罪定讞,他感謝家人、感謝辯護律師團,也希望能讓司法更進步。

至於是否提出冤獄賠償,蘇建和說會再思考,目前最重要的是迴歸正常生活,除唸書工作外,未來也將多從事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