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 陳肇敏仍不起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上圖)等人涉嫌觸犯殺人罪,臺北地檢署24日偵結,認爲被告行爲是爲破案立功,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不起訴。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遭性侵案,當時被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遭軍方槍決。北檢去年5月偵結,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遭錯殺,另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江國慶家屬控告陳肇敏、空作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主任檢察官趙臺生等7人部分因逾追訴期,檢方不起訴。

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要求北檢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其中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與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檢察官認爲已逾追訴期。

殺人罪部分,檢方認爲,陳肇敏等人爲求破案,客觀上以強光電擊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導致江遭審判,但被告無從干預軍法審判主觀上,因江國慶涉有嫌疑,被告等人目的是爲求破案立功,無殺人犯意,與江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仍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