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冤死!陳肇敏獲不起訴 江母穿白衣聲請再議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灣自228事件和白色恐怖之後,「江國慶案」是第一宗確認的冤獄錯殺案,江母王彩蓮不滿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獲不起訴,6日穿著白衣、拿着兒子遺照,向臺北地檢署聲請再議,除了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陪同,現場還有蘇建和等約40人聲援

1996年9月12日,位於臺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身亡,軍方專案偵辦小組速偵速審,將被認定涉案的士兵江國慶在隔年(1997)8月13日執行槍決,江死時僅21歲,死時兩眼圓睜,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

直到2011年1月28日,臺北地檢署傳喚相關涉案人許榮洲到案,許榮洲在訊問時坦承犯下謝姓女童性侵命案。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宣判,江國慶獲判無罪;而爲此案奔波十幾年的江父已往生,看不到翻案。

今年8月24日,臺北地檢署偵結陳肇敏等9名軍官被控殺人案,認爲客觀上以強光電擊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致江國康受審,但被告無從干預軍法審判;在主觀方面,因江國慶涉嫌,被告等人目的是爲求破案立功,沒有殺人犯意,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二度不起訴。

江母王彩蓮9月6日趕在最後期限,向北檢遞交再議聲請書,現場聲援的民衆向江母遞交民衆連署聲援她的「在意狀」,江母遞送再議聲請書後,再到臺灣高檢署交付「在意狀」,她拄着柺杖步履蹣跚,哽咽地說,「我一人的力量沒有辦法,請大家多幫忙。」

林峰正指出,「在意狀」是希望檢察長能關注江國慶案,因爲高檢曾支持律師觀點,發回北檢再度偵查。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檢察官收到再議聲請書後,將就聲請是否有理由審查,如果認定無理由,將附上全案卷證送交臺灣高檢署處理,如果認定有理由,將自行撤銷、續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