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案過關 瘦肉精訂安全容許量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25日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案(美牛案),國民黨團經過動員以贊成63票通過第11條修正案,中央主管機關將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至於牛豬分離等政策,也都依照國民黨團版本,列爲附帶決議通過。

朝野黨團發出動員令後,除了主席王金平外,出席投票委員有109人,其中國民黨團63人只有林國正未出席,民進黨團40人、臺聯黨團3人、親民黨團3人,無黨聯盟的顏清標高金素梅則未出席。

第11條關於安全容許標準,投票結果:贊成63人、反對46人,照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版本通過,也就是「國內外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而包括第17條之1、第31條之修正,也都在國民黨團的表決優勢下,全都照審查會通過版本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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