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漢夫妻命案家屬求償 蘇建和等三人免賠!更審判決出爐
莊林勳(右起)、蘇建和及劉秉郎3人在法院外爲被害的吳銘漢夫婦默哀1分鐘。(中時資料照片)
1991年汐止吳銘漢夫妻命案,死者家屬主張兇手並非只有遭判死槍決的王文孝,對獲判無罪定讞的蘇建和等人提起民事求償,王文孝母親須代爲賠償831萬多元部分已確定,歷審判蘇建和等人免賠,最高法院作成廢棄發回後,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駁回死者家屬上訴,蘇等3人仍不須賠償。可上訴。
宣判完,蘇建和等人的義務律師團,由民間司改會發出聲明,懇切期盼本案早日定讞,讓作爲冤案錯判及酷刑受害者的蘇建和等三人能迴歸普通日常生活。
吳銘漢夫妻在住家遭亂刀砍死,兇手王文孝已判死槍決,被 指爲共犯的莊林勳、劉秉郎和蘇建和,原也被判處死刑,但後來改判無罪確定,蘇等3人請求以1天5000元刑事補償,共獲1584萬6000元冤獄賠償。
吳家對王文孝、莊林勳、劉秉郎和蘇建和等人提告求償,一審判決,王文孝的母親唐廖秀須賠償吳家共831萬6067元,獲判無罪確定的蘇建和等3人免賠,吳家不服提上訴,並聲請調查命案關鍵證物、保管在士檢贓證物庫中兇刀。
高院二審雖然啓封兇刀,但由於當年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以傷痕形狀推認被害人系遭3種以上刀器所致,但本案扣案菜刀具有5個角3個切面,也有可能產生被害人身上的各種傷勢,無法以扣案的兇刀認定犯案者除了王文孝外有其他人。
高院指出,刑事再審時曾委託李昌鈺博士進行鑑定,依鑑定結論被害人共受79處刀傷,但並非砍殺79次,也許1刀多傷,現場發現3枚血指紋都是王文孝所有,無其他3名嫌犯指紋、掌紋及毛髮微物發現,本件極可能爲王文孝一人所爲。
高院認爲,李昌鈺博士所具鑑識專業能力已獲國際肯定,該鑑定報告依現存資料進行局部重建,本於其專業知識經驗及相關設備,以排除法附具相關理由提出本案極可能爲王文孝所爲的鑑定結論,堪可憑採,僅王文孝母親須賠償。
但最高法院認爲蘇建和等人在刑事訴訟上因檢察官舉證及自白的問題,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獲判無罪確定,但民事訴訟部分,蘇建和對於吳家人求償,須舉出反證,證明沒有侵權行爲,將蘇等3人部分廢棄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