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開門殺」害騎士殞命!賠償550萬判決出爐
臺中陳姓男子開車門未注意,造成蘇姓機車騎士撞上車門後倒地重傷,經搶救6日仍宣告不治,臺中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可上訴。(資料照片)
臺中38歲陳姓男子去年(2023)9月間開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造成蘇姓機車騎士撞上車門後倒地重傷,經搶救6日仍宣告不治,事後陳男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550萬元;臺中地方法院近日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有期徒刑6個月,且考量其自首並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緩刑2年,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陳男2023年9月27日下午在路邊停車後,未注意四周來車,貿然開啓駕駛座車門,導致騎乘機車的蘇男閃避不及,撞上車門後重摔在地,頭部出血、多處骨折及多處創傷,經送醫搶救仍於10月3日宣告不治。
事故發生後,陳男主動向到場的警方承認其過失行爲,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賠償550萬元。雖然死者家屬曾在法院程序庭中表示不贊同緩刑,但法官考量陳無犯罪前科、案件屬於一時疏忽,且其表現出悔意,也當庭向家屬鞠躬道歉,因此決定宣告緩刑。
判決書上表示,陳男雖領有合法駕照,但未注意開車門的安全,導致事故發生,對於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但陳坦承犯行並主動賠償家屬,顯示悔意,因此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