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公租房供給,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十三五”時期末,全市累計籌措公租房房源18.5萬套。此次上海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2021年,將優化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租賃房建設,形成供應5.3萬套。

兩會現場,市人大代表們紛紛提出建議:優化公共租賃住房供給運營,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住房體系,讓更多“滬漂”年輕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科學佈局:都想住中心怎麼辦?

年輕白領們大多在中心城區工作,但市中心寸土寸金,房價高、租房難,怎麼辦?

“上海公共租賃住房的供給與需求之間有差距,要從加大供給力度、優化房源結構方面入手。”市人大代表宋漢光通過調研發現,在結構上,公租房可供房源也體現出“冷熱不均”。

比如申請方式的限制,有的只限單位集體租賃,有的只限家庭(個人)承租,前者的空置房源通常較多;戶型結構分佈上,一房的供需求更大、輪候現象更多,而三房房源均無需輪候;地理區域上,中心城區供不應求,較偏遠地區公租房鮮有人問津

對此,宋漢光建議在數量上要盤活資源。多渠道籌措房源,採用修繕、改造改建、代理經租老舊住房、閒置非居住房等方式提高存量利用率,並通過商品住房配建、鼓勵園區或單位自建公租房等方式拓展增量。還可以藉助市場化運作模式,加強金融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及民間投資參與公租房建設運營。

市人大代表吳夢秋同樣認爲,落實租賃房建設的稅收減免政策,不失爲一種好方法。在制定相關政策的同時,加強監管,確保稅收優惠範圍嚴格限定在“只租不售”的住房租賃資產。

市人大代表們還提到了大數據技術手段運用。宋漢光表示,通過大數據進行科學的統籌佈局,優化公租房戶型、區域等配置,能最大程度地形成有效供給。同時,通過持續監測機制,如建立數據庫統計房源空置率等指標,能夠排查異常情況,及時調整供給結構,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羣施策:超過租賃年限後沒着落怎麼辦?

市人大代表們還發現,現有的公租房政策定價機制差異化不足,最長可租賃年限也較爲固定:通常爲2年,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6年。“這樣不利於吸引並穩住人才”。

宋漢光說,儘管大家都存在着階段性居住困難,但不同羣體困難程度也不盡相同。有的人因爲沒有買房資格或者買不起房而在租賃期限到期後,仍無法解決“居住難”。

爲此,宋漢光建議:“分類解決需求,體現差異化機制。”針對公租房目標羣體年齡、收入等屬性特點,形成差異化的准入條件租金或租住年限規定,在貨幣保障方面針對不同羣體設置差異化的補貼標準,分類解決需求,並且可以在其居住期間進行嚴格的資格複審,就其收入變化動態調整租金。

此外,爲提升上海對人才的吸引力,市人大代表們還建議進一步完善針對特殊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如運用共有產權、長期租賃等方式,使特殊人才享受一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配套服務:運營管理能否進一步增強?

不少代表提出,公租房建好了,運營管理如何跟上?不僅各公租房運營管理機構服務水平質量參差不齊,且公租房供後管理機制尚不健全。

宋漢光認爲,強化運營管理才能實現長效發展。從供給角度,不僅要加強頂層設計,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對公租房的建設質量、標準、入住條件審覈等進行規範監督,明確各方權責,落實責任主體,更要建立持續評估體系,暢通反饋渠道,運用科技手段簡化流程、提升受理申請效率,增強信息公開透明度

從需求角度,宋漢光認爲,應該形成對租賃方系統性的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供後管理。同時,健全相關制度體系建設,對租後違規違約行爲加大約束和懲戒力度,提高租賃方守法守約意識。

吳夢秋也建議,希望進一步增強公共服務配套供給能力。其中,他認爲教育資源最難平衡,因此建議落實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按照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在租賃住房集中區域建設配套學校。(記者 顧一瓊 見習記者 王宛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