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龍知名大神“戰魂殤”因非法集資被捕入獄

男子詐騙9親友錢財 沉迷網絡遊戲揮霍1800萬

核心提示

家住東鄉縣的男子江某,在當地做生意賺了不少錢,這名在外人看來“錢途”一片光明的“80後”,從2012年以來,便用招投標、承兌匯票等項目爲名,以高額利息誘餌,騙走身邊的9名親朋好友2754萬餘元。

“自己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騙子,對不起親朋好友,我只能以死謝罪……”2013年11月,自知無力償還債務的江某,在常住的高檔酒店房間內,留下一封遺書企圖矇蔽追債的受害人。站在被告席上的江某,因犯詐騙罪,近日被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輕信高息回報 數百萬元打了水漂

“真不該參與高息借貸,現在想起來後悔了。”想起借出去的627萬餘元血汗錢付之東流,樑某周某夫婦唉聲嘆氣地說道。他們家住東鄉縣,在此之前,周家人在當地做一些小生意,家境殷實。

時間回溯到2012年,周某夫婦通過鄧某華介紹,認識了“80後”小夥江某,得知江某在浙江衢州市做承兌匯票生意,並在當地開了一家建築公司。 “這個行業很賺錢,我們可以一起投資。”江某宣稱,周某只需要負責投資,既不用承擔風險,也不用參與經營,根據投資款金額,周某就可以獲得月息3分至5分不等作爲回報。

在高額回報誘惑下,同年12月18日,樑某將100萬元交給了江某,在隨後的一段時間裡,樑某夫婦按時收到了對方支付的利息,以借款金額1萬元、月息3分計算,他們一個月就可以拿到300元的利息。爲了獲得更高的回報,周某夫婦還向他人借款,將數百萬元放至江某處“投資”。 2013年5月至9月,他們先後借給了江某880萬元。其中大部分款項,是周某夫婦以與他人合夥做承兌匯票生意、需要資金週轉爲由,向徐某茂王某紅等人進行拆借,並許諾對方一分五至二分的月息。案發後,樑某哭着說:“我們至今揹負着鉅額債務。”

自稱是騙子 寫遺書矇蔽受害人

2013年9月10日,江某向周某夫婦二人承諾,他在兩個月內,將所有的本金和利息還給對方。一個月後的10月29日,江某打電話給周某、樑某,要他們到衢州市某銀行開一個賬戶,江某會在銀行內,把錢款匯入他們的賬戶內,然而,當天他並沒有出現。周某回憶說:“隨後的一段時間裡,債權人和江某還有聯繫,對方也在電話中承諾會盡快歸還欠款。”

一切看起來順風順水,然而到了2013年11月1日,情況卻急轉直下。

“我已經籌集到了不少現金,你們來鷹潭領取吧。”接到江某的電話後,周某夫婦來到鷹潭後,才發現江某還借了鄧某、黃某等人錢財,金額均在數百萬以上,他們紛紛從撫州等地趕到鷹潭。他們到鷹潭後,並沒有見到江某,且江某的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此時,有一名債權人聽說,“江某資金鍊已經斷裂、無力還款。”周某等人焦急萬分,試圖通過朋友尋找江某的蹤跡。

周某等人當天在電話中,聯繫上江某在湖南長沙的網友,對方稱,“江某可能還在長沙。”於是,周某等7名債權人駕車趕赴長沙。

在位於長沙市天心區一高檔酒店2002房間內,周某及江某的舅舅鄧某華,找到江某的一雙鞋子及一封簡短的遺書,遺書用潦草的字跡寫道:“自己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騙子,對不起親朋好友,我只能以死謝罪……”

騙親朋好友2754萬 “高息”運轉終崩盤

事發後,周某等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很快,該起涉及金額超2000萬元的集資詐騙案,引起警方重視,並立即展開調查。

就當大家以爲江某已經“畏罪自殺”時,2014年3月4日,江某的妻子吳某接到他的電話稱,“我身上的錢已經花光,你匯一些錢過來。”

爲了丈夫能從輕處理,吳某將這一線索報告給東鄉警方,8天后,民警在萍鄉城郊,將江某抓獲。江某落網後供述:“東窗事發後,我害怕債主找到自己,先後到湖南株洲、萍鄉湘東安源躲藏,沒想到還是被警方抓獲了。”

2014年12月,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江某供述,從周某、鄧某華等人手中騙得錢後,他用在吃住等消費花去了約200萬元,他外出只住五星級酒店,請朋友吃飯玩樂費用均由他買單。

在證人胡某證言中稱:“江某比較好面子,他不管到哪裡、總是充當有錢的富二代,從不要別人付賬。”爲了炫耀自己“人脈廣”,有一次江某帶朋友到南京遊玩,遊玩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胡某負責,“其實他事先已經把錢匯給我了。”

經查,從2012年12月至案發,江某以做招投標工程及承兌匯票生意爲由,並許諾高息回報爲誘餌,騙得他舅舅鄧某華、樑某、周某夫婦等9人共計2754萬餘元。江某說:“騙得他們的鉅款後,因爲我沒有經濟來源,雪球越滾越大,‘高息’運轉最終崩盤。”

慕容大神戰魂殤,退出天龍其實有段時間了,沒想到是因爲在現實當中出了事...

網遊揮霍1800萬 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據江某供述,他騙取的錢除了支付利息和花銷外,他玩網絡遊戲花費1800萬餘元。

早在2012年7月,遊戲舉行全國爭霸賽時,江某便沉迷於該遊戲,他在遊戲號名字叫“戰魂殤”、外號“會長”,並開始花費不少錢購買裝備,2013年9月該賽事結束,他的戰績名列全國前茅,而此時他已經花費200多萬元。

2013年4月,爭強好勝的江某,在網絡遊戲中,碰到自稱是山西煤老闆的對手。爲了將對方打敗,他爲此花費100多萬元,在湖南長沙成立遊戲工作室,購買了近百個遊戲賬號,同時聘請23人幫他在遊戲中代練升級,並不斷購買遊戲號和遊戲裝備。江某通過大量資金購買,最終將山西煤老闆打敗。案發後,江某的 70多個遊戲賬號和裝備,變賣得200餘萬元、變賣汽車款10萬元,有關部門依法將該款項,按受害人被騙金額比例退還給黃某等被害人。“與借錢放貸的金額相比,退還的錢杯水車薪。”受害人樑某說道。如今,樑家人的生活質量陡然下降。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江某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辦案法官張志平提醒,非法集資者的共同特點就是以高額“回報”爲誘餌,有的竟以高出銀行十倍、百倍的利息來“吸金”。羣衆要認清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千萬不能爲所謂的高額回報去“火中取栗”,給自己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

本文來源:作者萬曉燕 張志平,《新法制報》記者楊海濤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