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小學校園陷入危險被害情境

作者吳景欽(博)

北投文化國小發生小學生遭割頸致死的駭人事件,致引發校園安全的疑慮。而面對這類兇殘的隨機犯罪行爲,到底該如何防止,勢必是治安首要任務

隨機殺人,雖無特定的動機,但關於犯罪對象地點的選擇卻未必隨機,尤其行爲人若只爲極度壓抑的情緒找尋發泄出口,生理上處於弱勢學童就易成爲其目標。而小學上課時間,即約從早上七點到下午四點,因教職員皆在校,自有較多的人力戒護,較不會有校園安全之顧慮。只是於此時間以外,小學可能對外開放,若有學生留校,維安工作就落在校警及留守的老師身上,則在人力監控不足且校園已成公共空間下,就使原本該是快樂學習的地方,隨時有陷入高度被害風險的情境

爲了避免如此的情況產生,除了必須加強學童預防被害的相關知識與應變措施外,或許可從加高校園圍牆或增設阻絕物,並大量裝設監視系統及嚴格管控課餘後進出校園之人員,甚至是警察的密集巡邏着手。只是此等的作法,就算爲國家財力所能負擔,卻使小學與部隊無異致與教育目的相違,亦讓學校社區產生隔絕與緊張關係,且就算將校園建立起銅牆鐵壁,是否真能抑制隨機、無差別殺人者的犯罪之心,實也是個疑問。也因此,校園安全的維護,絕不能看成是學校本身及警察的事,而是必須與社區爲協力,甚且在當地居民要非學生家長,即是校友可能性高,就更易組成課外時間的校安維護志工團隊。這不僅讓學校與社區產生緊密結合,更讓居民對孩童關心付之實際行動

此外,校園的維安做的再好,也只是治標,如何即時找出與消弭潛在的犯罪因子實才治本之道。如果從隨機殺人者,多具有精神病史來看,對於重大精神病患者,就有持續追蹤,甚而有依精神衛生法爲強制鑑定與住院之必要。惟這樣的措置若真落實,不僅會對精神病患者產生標籤作用,亦會讓民衆產生就診精神科的疑慮,更有人權侵害的問題。且即便撇開此爭議不論,在病患本身難期主動就醫,家人亦可能忽略病情嚴重性下,也就無從由醫師來發覺,則藉由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啓動追蹤與治療的系統,實也難有用武之地。

所以,在防止隨機殺人者出現之同時,何能兼顧人民隱私權與人身自由權的保障,自然是主事者必須深思熟慮之處。而如何於現階段,建立對重大精神疾患者更有效的多元通報與即時的救助體系,並消除民衆就診精神醫生障礙,恐又是當務之急。

●作者吳景欽,博,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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