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爆捲入雙子星案 馬以南聲明:不實報導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大姐馬以南遭《壹週刊爆料指捲入雙子星案,馬以南上午發表聲明,強調她雖然認識達欣工程副董事長人治,但互動僅限於公益活動,若不是最近的新聞報導,她也根本不知「太極雙星」是什麼,更不可能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借場,週刊報導完全是捕風捉影、未盡查證。

▼馬總統大姐馬以南遭爆疑捲入雙子星弊案,她隨即發聲明反駁。(圖/翻攝自《壹週刊》)

馬以南並表示,《壹週刊》之前對她的不實報導,纔在101年10月經高院判決敗訴,必須賠償她新臺幣78萬元;結果這一期又以此報導,再次損害她的名譽,她不排除再次採取法律行動

以下爲馬以南聲明全文

馬以南表示,在最近新聞報導出來前,她不知道「太極雙星」是什麼,因此,不可能如壹週刊本期(619期)報導所稱,她曾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工程借場地;她也不知道達欣工程與太極雙星有什麼關係。馬以南表示,她認識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但互動範圍限於公益活動;包括邀請王人治贊助2800多名原住民弱勢學童到臺北做城鄉交流戶外教學計劃;贊助南投家扶中心暑期辦教學活動;以及贊助南投縣發祥泰雅族瑞巖部落107戶永久屋的內部出具設備等.最近一次她與王人治的接觸,是在3月24日到南投瑞巖部落爲相關設備的完成出席活動。馬以南指出,壹週刊對她個人出現捕風捉影、未盡查證的臆測報導屢見不鮮,令人遺憾。馬以南說,壹週刊之前曾報導她涉嫌耍特權施壓教育部小叔擔任大學校長,還關說婆婆住進市立安養中心一事,她就採取法律途徑捍衛自身名譽,此案已在去年10月經高等法院判決認定壹週刊未善盡查證責任,嚴重影響她的名譽,因此判決壹週刊和兩名撰文記者連帶賠償新臺幣78萬元確定。馬以南表示,壹週刊今日出刊的報導中再次損害她的名譽,對於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實報導,她不排除再次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