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公告有線電視經營區調整 受理新申請經營者

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7日公告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以及受理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申請者得自本公告生效之次日起向中央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申請

根據NCC公告內容,有線電視將有現行的51區變成22個以行政區爲主的經營區,包括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

NCC也公告開放受理新的申請者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但NCC要求,新申請者應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服務,依NCC公告之「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或擴增經營區變更營運計劃須知辦理

這項公告,可說是有線電視立法開放19年來,影響最重大的政策,19年前第四臺就地合法後,全臺一度多達200多家有線系統,經過多年整並後僅存59家。NCC決定把現行51個經營區,改以22個縣市行政區做劃分,徹底改變目前各區有線系統獨佔、雙佔情形觀衆安裝有線系統可望有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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