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家庭優先 北京出小客車“搖號新政”

12月7日,《北京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正式公佈,新政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政策優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容是增加以“無車家庭”爲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指標配置方式。此外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並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今年6月1日-30日,北京市交通委就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化方案公開向社會徵求了意見。期間合計收到反饋意見29437件、有效意見共33396條。

據統計,來信來電中,持支持態度並提出修改完善建議的佔80.4%,持反對態度的佔19.6%。公衆意見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此外,還提出了徵收擁堵費和發放郊區牌照等政策建議。

在保持新舊調控政策有效銜接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搖號新政主要作出以下幾個方面調整。

指標配置傾斜無車家庭

本次政策優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容,是在以個人爲單位參加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以“無車家庭”爲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

同時,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照顧,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羣體的用車需求。

針對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等意見,此次新政設置了三年過渡期。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餘向個人配置;2022年度比例調整爲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爲80%。

“隨着近年來申請指標人數不斷增多,個人普通指標搖號的平均中籤率持續走低、個人輪候新能源指標所需的時間不斷加長。有的家庭一輛車也沒有,而有的個人或家庭卻擁有多輛車。這種不平衡逐漸衍生出非法租售指標,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購買外埠車、皮卡車,違規改裝封閉式輕型貨車等一系列規避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行爲。”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社會各界關於調控政策的意見建議當中,呼籲“以家庭爲單位配置指標”的訴求最爲集中。

實際上,市有關部門也早已開展以家庭爲單位配置指標方案的研究,但由於前些年大數據應用和共享的基礎還不足以支撐精細化的指標調控措施,因此一直處於研究儲備狀態。隨着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高新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的集成創新應用,國家及北京市的人口、婚姻登記和車輛管理等不同部門間的數據融合共享不斷深入,以家庭爲單位配置指標具備了技術和數據基礎。

今年下半年實施的指標增發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受到了“無車家庭”的歡迎,驗證了多部門通過大數據審覈支撐以家庭爲單位配置指標的技術路徑有效性,爲明年新政全面實施奠定了基礎。

“此次搖號新政更加體現了政策彈性和柔性的一面。政策中對於夫妻關係、贈與關係等技術問題也有相對可執行的界定。”中國人民大學助理教授王鵬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據悉,新政將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範圍限定在配偶、子女雙方父母。計算家庭總積分時,充分體現夫妻作爲家庭核心成員的因素,夫妻雙方都在搖號的中籤倍率高;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籤倍率高;家庭有老有小、代際數多的,中籤倍率高。

1人名下僅能有1輛車

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也是此次新政中備受關注的部分。實施細則明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

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親屬關係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

據瞭解,近年來,對於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嚴重“背戶”行爲,公安部門多次開展專項行動,通過依法撤銷車輛登記等措施進行治理。對於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爲,指標調控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門加強打擊,一經查實將收回指標,已經購置車輛的,將納入黑名單不予辦理更新指標。

“新政策提出限制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主要是爲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明年起可以通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線上提出申請,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申請時段爲每年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請後,經公安、民政等部門審覈通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個人名下僅能有1輛車的新政,實際上是運用數量工具在限制城市總的汽車存量增量的過快增長問題,在引導城市交通結構的優化與良性調整,進而推動更多的依賴公共交通出行和通勤的交通結構的調整與優化。同時,新政也引導新能源汽車對汽油車的逐步替代,以調整增量的方式來調整存量車的動力構成,進而爲城市環保作出必要的努力。此次小客車搖號新政對於北京交通發展的影響將是長期的和結構性的。”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取消申請更新指標時限

此外,新政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由每年配置6次改爲配置3次,其中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12月配置普通指標。

同時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原政策規定,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須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註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取消時限後,將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也有利於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後,指標有效期仍爲12個月。

針對市民關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交通部門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爲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

此外,針對公衆提出的徵收擁堵費和發放郊區牌照等政策建議,交通委迴應稱,後續將進一步深入研究。

柏文喜談到,小客車搖號新政在操作的過程中可能還會存在一些問題和矛盾,需要從整體上進行系統性的考慮和市場化的引導。“比如未來新能源企業增量和充換電條件的匹配問題,如果兩者不同步或者充換電條件不稍微超前落實的話,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就會非常不便,而充換電條件的超前建設又會給市場化建設與投資主體帶來經營壓力。因此,我建議在汽車動力結構轉換期間,是否可以採用新能源價格補貼和雙動力源的方式,來引導汽車動力選擇和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以市場化的方式快速推進,而不是採取一刀切的新能源單動力的強行切換,給市場和用車都造成混亂和不便。”

王鵬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解決交通擁堵,全世界大概有三個路徑。一是通過道路規劃,但很難短時間內實現,比如通過規劃輕軌、地鐵等,是建設持續推進;二是控制來源,比如外地車的限行、搖號獲得車牌等;第三種則是內部挖掘,比如個人名下有多輛汽車的。我覺得未來統籌管理的範圍或許會延伸到不在京工作、居住等人士名下的車牌號。”

北京商報記者 陶鳳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