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時代數字遺產怎麼辦?

網絡流行語中,有這樣一句玩笑話:“你一定是想把我笑死,然後好繼承我的表情包/花唄……”玩笑背後,折射出一系列問題:人過世後,QQ、微信、微博、支付寶賬號等會怎麼樣?個人賬號、郵件信息等大量數據檔案何去何從?網絡時代,應該如何處理個人的數字遺產

數字遺產寫入遺囑

近年來,隨着移動互聯網的廣泛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自己在虛擬空間中的數字信息備份個人數字財產的相關討論屢屢被提起。

去年,有位“90後”電競選手將自己的支付寶、遊戲賬號等數字財產寫入遺囑,在網上引發熱議。2018年,一對德國夫婦合法獲得了其已故女兒的社交媒體臉書賬號繼承權,廣受關注。2009年,國內發生了一起數字遺產繼承的司法案件,就是判明逝者網絡遊戲中留下的價值5萬元的遊戲裝備的所有權

其實早在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保存數字遺產憲章》中就明確提出,數字遺產是人類特有的知識及表達方式,個人在網絡上的信息包括文本數據庫、照片、軟件、網頁等,都是數字遺產。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數字遺產大致可以分爲3類,一類是社交平臺賬號及發佈的信息,一類是和傳統財產如銀行卡等綁定在一起、具有一定支付功能的賬號,此外還有比特幣等虛擬資產。不同類別的數字遺產特性不同,處理起來也應該視具體情況分別對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告訴本報記者,數字遺產如何處理,這其實是留在網絡上的數字資產,所有權到底歸誰的問題。從法律概念上思考,數據資產的本質應該包括兩種權益,分別是“人格權”和“產權”。互聯網時代,以個人信息爲代表的人格權能給主體帶來可觀的經濟利益,財產權更是直接與數據資產相關,因此,相對應的權利如何繼承擺在人們面前。

期待相關法律法規

既然數字遺產的處置問題如此受到關注,那麼,目前一些主要的網絡平臺是如何處理的呢?

支付寶相關負責人表示,客戶在支付寶裡的錢歸客戶所有,即便用戶身亡,平臺會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一直爲用戶代爲保管這筆錢及產生的收益,直到繼承人來提取。通過支付寶購買的餘額寶、基金、保險等產品,繼承者都能贖回。相應地,若有花唄、借唄等債務,也需一併承擔。

類似的,各平臺對於物質財產類的數字遺產,只要親屬提供身份證、關係證明、死亡證明、承諾書等,提交給官方客服,就能依法繼承離世者的遺產。那麼,對於更側重精神意義的賬號信息,法律尚無明確規定,平臺是怎樣處理呢?

以QQ和微信賬號爲例,賬號的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而所有權屬於騰訊公司所有,若用戶註冊的賬號長期沒有登錄或使用,騰訊有權將賬號進行回收處理。

近日,新浪微博發佈“關於保護‘逝者賬號’的公告”,表示爲保護逝者隱私,防止逝者賬號被盜,微博將對逝者賬號設置保護狀態,即不能登錄、發佈或刪除內容。逝者親屬在獲取逝者微博賬號信息後,可以進行登錄,但發佈、轉發、評論、點贊、關注等行爲會受到限制。

董毅智表示,許多平臺執行的都是暫行的社區規定,未來國家法律法規對網絡賬號和數字財產有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後,還需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平衡繼承權與隱私權

2020年5月新頒佈的《民法典·繼承編》中,刪除了原《繼承法》對遺產範圍列舉式的界定,改爲概括式——“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按照這個界定,那麼我們日常使用的支付寶、遊戲幣、知識付費賬號、社交媒體賬號、購物券等數字財產均被包含其中。”盤和林說,“不過在實際執行中,可能還存在許多尚未解決的問題。如哪些數字資產可以繼承,涉及倫理的隱私信息具體該繼承給誰等,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

盤和林認爲,一方面,要全面完善個人數據安全保護制度,強化市場監管,利用雲計算、物聯網、5G等新技術融合手段,在數據採集、傳輸、存儲、處理、交換、銷燬等數據全生命週期切實做好安全保障。另一方面,亟須建立數據資產產權制度,解決好數字經濟時代人們的數據產權矛盾。

有專家表示,數字遺產繼承中,還存在立法有待提高、網絡服務協議排除繼承權、與隱私權和通信秘密保護衝突等現實困境,需要爲數字遺產製定合理的繼承路徑與基本程序,明確數字遺產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以及確定繼承人對數字遺產權利的行使邊界,平衡好繼承權與隱私權、通信秘密保護之間的衝突等。

不少法律人士表示,由於數字遺產的私密性隱蔽性立遺囑更有利於家人繼承。訴諸法律是解決數字遺產繼承問題的最後途徑,要減少數字遺產繼承的糾紛,可以從鼓勵個人對數字遺產進行生前管理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