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警李承翰案再開庭 李家首度缺席旁聽

涉嫌持刀刺死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姓男子(中)。(本報資料照片

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殉職案一審判決無罪後,臺南分院15日再度開庭時,每次審訊必定到場旁聽的李家父母首度缺席。針對最爲關鍵的鄭姓兇嫌是否再送精神鑑定一事檢辯雙方立場分歧法官陳珍如裁示,此事將由合議庭討論決定。

2019年7月涉嫌持刀刺死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姓男子,被嘉義地院認定罹患思覺失調症、無辨識行爲違法能力判決無罪,引發議論案經檢方上訴臺南高分院後,15日第二度召開準備庭。原本每庭必要的李承翰父母,因李父日前驟逝16日即將出殯,致首度無人到場旁聽。

今天的庭訊內容,除了集中在勘驗檢方申請的調查證據上,也針對鄭姓被告是否再送鑑定一事,再度詢問檢辯雙方的意見

臺南高分檢檢察官志峰原告律師林國明主張有再送鑑定的必要,他們認爲,一審委託榮總嘉義分院沈姓醫師的精神鑑定報告主觀、不夠嚴謹,內容也有前後矛盾之處,加上鑑定報告指鄭嫌智商有76分,但因輕度智力障礙分數爲50至69分,顯然談不上是輕度智障;2人還建議送到成大、奇美醫學中心鑑定。

鄭嫌的辯護律師陳偉仁陳明則主張沒有再送鑑定的必要,他們指出,一審委託的精神鑑定報告看不出有重大瑕疵,檢方要求鑑定的反社會人格部分也與本案無關。

陳珍如再問,如果合議庭決定再送鑑定,需要鑑定那些項目?林志峰建議,針對行爲發生時是否思覺失調症發作影響辨識能力?如果發病是否因未服藥所致?有無反社會人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