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女檢」稱病1年半不出庭 聲請停審遭法官打回票

▲被稱爲「史上最貪女檢」的陳玉珍一審遭判12年,高院審理後她卻屢屢稱病沒出庭。(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在板橋地檢署(現改名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期間,爲電動玩具業者永華護航並收取賭賂2300萬元案,前年一審宣判12年徒刑,她也被稱爲「史上最貪女檢」。案件上訴二審,高院在前年11月首次開庭陳女卻稱說罹患精神疾病無法到庭,聲請停止審判,但遭法官打回票。

陳玉珍是遭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向特偵組檢舉,指控她長期當業者門神,收黑錢高達新臺幣2325萬元,特偵組經調查後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玉珍、律師郭學廉;並依行賄、賭博罪起訴電玩業者施永華。陳玉珍在開庭時起初保持沉默,最後終於鬆口承認犯罪,坦承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包庇電玩業者,並濫權不起訴及洗錢漂白不法所得。

2014年7月臺北地院一審宣判,陳玉珍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2年,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2300萬元全部沒收。同案被告郭學廉也因在擔任檢察官期間爲陳珍藏匿不法所得,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當時電玩業者施永華雖長期行賄陳玉珍,但最後挺身檢舉自首,獲法官免刑宣判。

同年11月份,高院開始審理此案,陳女卻總是以罹患憂鬱症、精神狀況不佳爲由向法院請假;7日高院再度開庭,陳女和律師再度缺席,僅呈遞醫師診斷書向法院聲請停止審判。但法官認爲病情寫得太模糊,要求陳女先出庭瞭解狀況,否則無法只憑醫院診斷證明就貿然停止審判,全案預計5月份再度開庭。

至於同案被告郭學廉則表示,「我能怎麼辦?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希望法官能夠先審我的部分。」但法官認爲郭男和陳女同屬同一案件,因此無法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