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長治鄉長許玉秀夫妻疑收回扣 一審各判8年

長治鄉長許玉秀疑收包商回扣,一審遭判8年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地檢署偵辦長治鄉道路工程圍標弊案,檢調查時任鄉長許玉秀及其丈夫劉富榮與特定廠商合作,協助得標後再以各工程標案金額10%至12%收賄,共計收取86萬5000元;屏東地院審結後一審依貪污罪判決夫妻各8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許玉秀主管督導長治鄉公共工程採購,卻與劉富榮及前鄉公所秘書傅中在2015、2016年間,先後讓土木包工黃姓業者以逼近底價98%以上比率,標得長治鄉道路工程標案共15案,總得標金額高達797萬8000元。

事後更發現,不法集團成員爲使黃男得標,會刻意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在鄉公所附近聚集,以2人一組或3人一組攔阻有意投標廠商,讓其他人見狀只能搖頭放棄投標。

當時檢察官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及刑警大隊兵分12路搜索長治鄉公所及涉案業者辦公室住處,認定涉嫌重大,依法將涉案9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