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社工公會轟衛福部 薪資制度計劃做半套

臺北市、高雄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今出面指控新制實施後,薪資回捐狀況依舊未解。(朱真楷攝)

衛福部爲落實社工薪資全額給付,去年起實施社工薪資制度計劃,但臺北市、高雄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今出面指控,新制實施後,薪資回捐狀況依舊未解;而包括職業加給在內的薪資新制,也是看得到吃不到;社工契約定期化的問題,更讓社工面對失業風險。呼籲衛福部徹底檢討,新制不要只有做半套。

衛福部爲落實社工薪資全額給付,杜絕薪資回捐機構陋習,維護社工勞動權,自109年1月起實施社工人員薪資制度計劃,爲承接政府委託計劃的民間社工調整薪資結構,針對民間社工人員專業服務費提供每月3萬4916的補助;另依年資、執照等條件,最高補助薪資4萬4892元,影響人數達1萬682人。

隨着4月2日社工日即將到來,臺北市、高雄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今出面表示,指控薪資制度計劃實施後,仍存在「三大薪酸」。

首先,高雄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指出,新制施行以來,許多不肖僱主開始變更薪資回捐方式,規避政府稽查;且對此爭議中央地方情節的認定標準卻不一致,懲處方式大多也只是停止補助,機構主事者也不必擔負責任,因而讓部分主事者可遊走不同縣市繼續經營。

郭志南舉例指出,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就是先給社工政府補助的全薪,卻在發薪當天要求社工回捐至特定帳戶臺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臺灣保護服務協會,則是回捐至機構主事者的個人帳戶,事件爆發後連帶社工員都因此涉嫌不法,遭到政風約談

臺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則表示,另一項問題則是社工薪資新制亂象叢生執業加給拿不到;且目前許多地方政府委外的方案,迄今仍未跟機構議約、換約,讓當地社工無法符合薪資新制條件,中央、地方不同調,形同做半套。

沈曜逸舉例說,目前已有多位北、中、南區勵馨基金會員工反映,他們所執行的業務需要社工師執業,但從薪資清冊卻發現只給證照加給2千元,並無執業加給3995元,經臺北社工公會發文衛福部後,衛福部卻也說「需擇優給予加給」。

他說,部分機構甚至是調整薪資,但以往保證13.5月的年薪,卻改成只剩12個月的月薪獎金就此不見。

此外,新制也存在社工契約定期化,外包社工權利缺乏保障的現象。沈曜逸表示,政府委外計劃通常爲2至3年,具有延續性,但現在不少機構卻開始跟社工簽訂1年1籤的定期化契約。他說,目前臺北市就有機構這麼做,實務上通常是契約期限一到就不予續約,也免去給付資遣費義務

郭志南也說,目前也發現部分縣市補助民間機構後,放任機構以勞務承攬形式召募社工,讓社工員不紹勞基法保障。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社工面臨的「三大薪酸」,從大機構到小機構都存在,顯示這是結構性問題,面對社工薪資回捐的問題、機構與社工簽訂勞的勞動條件不符合政府委外計劃年限,乃至於中央只補助一年的社工薪資調整,第二年就由地方自籌,造成「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都讓薪資制度計劃看得到、吃不到,呼籲衛福部正視問題,讓社福機構能提供合理待遇、穩定服務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