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工會呼籲:放寬防疫照顧假、紓困補貼「必要服務工作者」
▲婦團及工會聯合呼籲,紓困應補助防疫期間「提供必要服務」的勞工工作風險津貼。(圖/記者屠惠剛攝)
行政院日前通過紓困修正草案,將預算上限提高至6300億元,可望於本月底完成三讀;而婦女新知基金會聯合多個相關團體、工會呼籲,政府應以紓困預算補助受僱者在「防疫照顧假」期間的津貼,同時也盼望放寬申請資格;另外也應補助在防疫期間「提供必要服務」的勞工風險津貼。
婦團提到,近日防疫提升至全國三級警戒,停課不停班,許多家長請「防疫照顧假」卻沒有薪資收入,各縣市社福服務緊縮或關閉據點,很多家庭在照顧需求與兼顧工作之間掙扎,就連防疫第一線的醫護人員,都難以安心找到幼托服務。
▲學校停課,許多家長必須請「防疫照顧假」。(圖/記者姜國輝攝)
然而防疫期間,各項社福、醫療、水電電信、大衆運輸、滿足社會民生需求等公共服務工作仍需持續,但高雄市出現長照居服員確診個案,萬華疫區的社工人員也冒着風險持續服務無家者及貧困者,令人憂慮這些公共服務人員的安全。
▲▼防疫期間仍有許多「提供必要服務」的工作者。(圖/記者屠惠剛攝)
婦團、相關工會聯合提出訴求如下:
1、紓困補助「防疫照顧假」津貼:政府應以紓困預算來提供受僱者「防疫照顧假」期間之津貼,津貼數額以前一年度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
2、「防疫照顧假」放寬申請限制:防疫照顧假的請假事由,應擴大爲防疫期間受僱者「有需要照顧家庭成員者皆可申請,立即修正現行規定爲家中有12歲以下幼兒、身心障礙者、失能者纔可請假的嚴格限制。
3、紓困補貼「提供必要服務」的勞工風險津貼:政府應以紓困預算補貼防疫期間「提供必要服務」之勞工工作風險津貼,並提供這些服務人員所需的各項防疫物資器材、相關訓練;若相關公共服務人員有家庭照顧需求,但爲維持社會基本運作,無法請防疫照顧假,亦找不到其他照顧人力,政府應安排並補助妥適的托育、長照服務。
4、政府紓困預算分配,應考量自營作業者亦有家庭照顧需求,政府應提供與受僱者一視同仁的補償效果。
連署團體:臺灣女性學學會、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臺灣失智症協會、臺灣國際勞工協會、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教保人員協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臺南市教保產業工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臺北市產業總工會、臺南市產業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