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稅局即時捕捉間接轉讓股權資訊 臺商需留意

大陸稅局建構分類監控模型,即時捕捉間接轉讓股權資訊,已有外商補稅。(shutterstock)

大陸臺商運用境外公司間接投資大陸,當出售該境外公司以間接處分大陸子公司時,依大陸稅法規定,應視爲直接處分大陸子公司課徵資本利得稅。然而因前述股權轉讓發生在境外,且大陸子公司的境外法人股東並未變動,除了上市櫃公司必須主動公告外,其他公司的境外交易相對不易被大陸稅局察覺,因此有人即使以此方式出售大陸子公司,也不向大陸稅局申報納稅

但由於以上狀況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提醒,大陸已有部分地區稅務局整合內部徵管資料、其他公部門網路蒐集的工商資訊,建構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資訊系統,即時監測企業法定代表人、高管變化利用包含股東數量、股東註冊地及外商投資企業資產類型等篩選指標設計間接股權轉讓監控模型。

一旦高層管理人員出現異動但境外法人股東沒有改變,大陸稅務局即啓動監控模型分析間接轉讓股權交易發生的可能性。若是境外法人股東位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構成資產又以無形資產(如土地所有權)、長期投資等爲主,將會被標註爲紅色最高警示等級,列爲重點核查對象,已有外商因此被查獲且補繳稅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也指出,大陸稅務局透過大數據總結經驗規律進行管控,查覈態度已漸趨主動。其實間接股權轉讓並非一定產生大陸稅負,提醒企業執行架構調整預先評估交易安排降低潛在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