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取消退稅門檻 一律主動退還

財政部宣佈將取消退稅限額,無論金額多寡,一律主動退還納稅義務人。(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現行納稅義務人如有應退稅款200元以下者,需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始予以退還,部分民衆認爲影響權益,並表示不便,爲符合民衆的利益,財政部將取消退稅限額,無論金額多寡,一律主動退還納稅義務人,不過,小額欠稅應補徵稅額基於稽徵成本考量仍維持免徵,並作適度修正

財政部說明,有關小額稅款的退補問題,該部於接獲民衆反映後,立即進行檢討,經考量各稅目性質、成本效益,並邀集各稅捐稽徵機關共同研商後,擬修正現行免退及免徵限額,預定於102年3月1日辦理預告程序,該部將於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以更貼近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