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取消住房限售,以舊換新可退稅

央廣網北京5月25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廣東省江門市房地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了《江門市關於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土地出讓、規劃管理、開工建設、房屋銷售、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16項措施。

根據《措施》,取消江門市新建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即可上市交易,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2022年6月1日,江門市曾出臺《關於優化江門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在蓬江區全區、江海區全區、新會區會城街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實行限售政策,購房人須在辦理合同網籤滿3年後方可轉讓。此番調整意味着,本市此前執行的商品房限售政策正式終止,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即可上市交易。

同時,《措施》還支持住房“以舊換新”。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稅務部門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本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同時指導行業協會探索推廣住房“以舊換新”活動,鼓勵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出臺購房專項優惠,降低或補貼居間服務費用等促成交政策,支持居民“以舊換新”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在促進土地出讓、優化規劃管理方面,推出完善出讓地塊周邊基礎設施建設和景觀環境,加大立體生態住宅、低密度住宅用地供給,合理設置規劃條件和確定單宗出讓地塊面積,優先安排優質地塊供應,允許“見索即付”的銀行保函作爲土地競買保證金。優化陽臺、入戶花園、飄窗、首層停車庫、公共配套設施和屋頂輔助用房等容積率計算規則,優惠停車位配建標準,取消規劃實施管理受理公示等措施。

在緩解房企資金壓力、促進開工建設方面,推出包括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住宅用地,受讓人提出可憑土地出讓合同按相關規定申請辦理開發報建手續、推進房地產業和建築業融合發展、優化車位銷售管理政策、完善融資“白名單”項目預售資金監管、優化企業稅收和欠稅繳納機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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