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員A走李鵠餅店2689萬元 法官斥貪得無厭

記帳員A走李鵠餅店2689萬元 法官斥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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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基隆市李鵠餅店委由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事務所餘姓女子申報營業稅所得稅餘女卻做假資料挪用款項害餅店被國稅局追討欠稅;臺灣高等法院斥責餘女貪得無厭,依侵佔等罪將她判囚5年,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指出,2013年起餘女向李鵠餅店收取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李鵠餅店負責人綜合所得稅後,只繳納部分金額將「差額」挪爲己用,致李鵠餅店遭國稅局追繳積欠的稅款及裁處罰鍰。

高院認爲餘女受任爲李鵠餅店申報營業稅,每次均得請領2萬元記帳費,報酬不菲,仍不顧李鵠餅店可能遭追繳營業稅、裁處罰鍰甚或停止營業所受之損害擅自短報,將差額挪爲己用,她的行爲貪得無厭,將她重判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