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一女童遭課後看護志願者猥褻 涉事學校校長被免職

(原標題遼寧凌海女童校內遭課後看護志願者猥褻 涉事學校校長被免職)

京報訊(記者 劉洋)12月10日,遼寧省凌海市的趙女士網上爆料,稱自己9歲的女兒在凌海市實驗學校內遭到跆拳道老師劉某猥褻,並在報案後被告知,因劉某未滿16週歲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12月11日,凌海市委宣傳部在其官方微信“凌海發佈”上通報處理結果:鑑於當事人劉某未滿16週歲,責令家長嚴加管教,並向當事人賠禮道歉。免除涉事學校校長石某職務

根據網絡上公開的趙女士自述,她說,女兒就讀於凌海實驗學校小學部,2019年下半年起,每週二週四會上校內的跆拳道特長課。2020年11月24日放學回家後,女兒才向她反映被老師劉某侵犯。據女兒說,從去年12月左右,老師以跆拳道動作規範爲由將她單獨帶進“小黑屋”,還一直親她,“把舌頭伸到嘴裡了。”猥褻中還不讓孩子告訴家長。

趙女士表示,曾帶孩子報警,被派出所警告知,女兒陳述事實與劉某供述基本一致,但因爲劉某未滿16週歲,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所以不能以猥褻兒童罪對其進行處罰,

“未滿16歲能當老師?”事件在網絡上曝光發酵後,有網友質疑。

在“凌海發佈”的通報中稱,遼寧省凌海市紀委監委組織調查組,對實驗學校課後看護事件中發生的志願者劉某某猥褻女學生問題進行審查調查。經審查調查事實清楚。

通報表示,給予凌海市教育黨組書記局長王某誡勉談話;對凌海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孫某某政務警告;對凌海市教育局小學教育科科長李某某黨內警告;對凌海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長吳某黨內警告;對凌海市實驗學校黨支部書記兼校長石某某黨內嚴重警告,免去其學校黨支部書記兼校長職務;對凌海市實驗學校副校長郭某某記過處分;對凌海市實驗學校教師常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通報表示,鑑於當事人凌海市精英跆拳道專修學校志願者劉某某未滿16週歲,責令其家長嚴加管教,並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對於凌海市精英跆拳道專修學校,凌海市教育局取消其辦學資格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吳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