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做好2021年同等學力人員申碩全國統考安全防疫
5月6日消息,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等做好2021年同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安全和防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考試主管部門要:①認真履行安全責任。②嚴格落實防疫措施。③周密制定應急預案。④嚴格考試監督檢查。⑤切實保障試卷安全。⑥認真做好考務培訓。⑦全力推進規範管理。⑧全面加強綜合治理。⑨嚴肅整頓考場紀律。
關於做好2021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
全國統一考試安全和防疫工作的通知
學位辦〔2021〕9號
2021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同等學力全國統考)是在建黨100週年、“十四五”開局之年以及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組織的考試,做好考試安全和防疫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各省級考試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築牢考試安全防線,毫不放鬆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2021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平穩順利實施。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履行安全責任。省級考試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全國統考、治理考試環境、整治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安全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考試防疫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考試防疫和安全工作負總責,要制定本省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安全工作方案。各考區考點是考試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主要負責同志要對考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層層壓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各省級考試主管部門要在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結合《2021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和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強化組考環節防疫舉措。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並設立由該副主考領導的防疫工作小組,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各考點要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場體溫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保持間距等措施。開展全覆蓋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訓,確保全體考生和考務人員熟知防疫知識和操作流程。
三、周密制定應急預案。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逐級制定考試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梳理可能出現問題的環節,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一旦發現風險和隱患必須及時上報。
四、嚴格考試監督檢查。要對試卷運送、保管、組考等關鍵環節安全保密情況、考試防疫工作方案、各項防疫措施落實情況、備用隔離考場配備等疫情防控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管理不規範、存在風險隱患之處要及時指出問題、提出整改建議。要重點檢查考試期間發生極端天氣、自然災害等情況的應對準備工作。
五、切實保障試卷安全。各考區必須使用經各省市國家保密局驗收合格且接入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巡查系統的保密室存放試卷,並在試卷的接收、保管、分發、啓封和回收等各個環節認真履行簽字交接制度。試卷送達後必須立即啓動24小時值班、視頻錄像不定時回放和每天“零報告”制度,並接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的隨機檢查,確保試卷安全。
六、認真做好考務培訓。要加強考試管理工作隊伍建設,遴選政治立場堅定、法紀意識強、敢於擔當作爲、業務精湛的人員參加考試工作,不得選用在以往招生考試工作中有不良記錄的人員。要加強考試安全和考務工作培訓,強化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不斷提高考務工作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確保考務管理零失誤、零事故。
七、全力推進規範管理。根據考試科學化、規範化管理的要求,要全部採用標準化考場組織考試。對於首次承擔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考點,應提前對考場環境和保密室、監控、防疫、消防、電力等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測試,並將檢查情況書面報告學位中心。
八、全面加強綜合治理。主動聯合網信、公安、交通、保密、無線電管理、電力等相關部門,協調合作,齊抓共管,全面加強綜合治理。做到依法治考,規範管理,淨化考試環境,堅決杜絕規模性羣體事件的發生。
九、嚴肅整頓考場紀律。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強化考試紀律,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爲。對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爲,要嚴格執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堅持原則,注重證據,履行程序,嚴肅查處,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人員,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其他
考試當日,我辦將在學位中心設立全國總值班室,值班電話爲010-82378806。各考區應在考前設立並公佈考試舉報電話,及時受理本次考試的相關舉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