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樓市新政:住房兩年限售,新房公正搖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市場調控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房地產市場的工作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切實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房地聯動。在細化網格合理確定地價的基礎上,對熱點區域實行“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的房地聯動機制競買人在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拍前,應簽署知曉出讓地塊房地聯動機制及理性競價承諾書,承諾書納入土地出讓合同。

二、實行住房限售。在中心城市範圍內,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籤合同時間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後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本通知實施前購房人已簽訂購買協議、支付相關款項並能提供有效支付憑證,但尚未網籤合同的,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三、推行公證搖號銷售。中心城市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申領預(現)售許可證後,購房意向登記數大於本期可售房源數的,實行公證搖號銷售。對採用“限房價、限地價”方式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全部實行公證搖號銷售。

四、嚴格合同更名管理。商品住房在辦理網籤合同後,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間更名外,其他不得更名。網籤後退房的,撤銷網籤合同後的房源按原價格公開銷售。

五、強化住房保障。各區縣要通過出讓土地配建、集中建設等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加快已確定項目建設速度,加大房源供應量,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

六、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堅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重點打擊虛假宣傳、哄擡房價、信貸資金違規入市違法違規行爲,優化市場環境,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之前有關政策文件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湖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聯席辦公室

5月18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政策解讀

01

出臺政策的目的是什麼?

答:主要是爲了進一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城市主體責任,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02

實行房地聯動的意義是什麼?

答:實行房地聯動機制,細化網格,合理確定地價、房價,通過“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的聯動方式,保持區域地價、房價平穩。

競買人在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拍前,應簽署知曉出讓地塊房地聯動機制及理性競價的承諾書。通過簽訂承諾書,讓競買人瞭解我市房地產市場現狀及調控政策,引導開發企業理性拿地。

03

如何實行住房限售?

答:《通知》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實行住房限售:

一是限售範圍。主要限定在中心城市範圍內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實施細則

二是限售期限。《通知》中明確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在交易和產權登記環節註明限制信息。

三是限售執行時間。新購買的住房,網籤合同時間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後的,執行限售。《通知》發佈之日24時前,購房人已簽訂購買協議、支付相關款項並能提供有效支付憑證,但尚未網籤合同的,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04

如何實行公證搖號銷售?

答:《通知》中要求的公證搖號銷售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實行:

一是公證搖號的範圍對象。對社會關注度高、購房人數較多的項目,實行公證搖號銷售,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中心城市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申領預(現)售許可證後,購房意向登記數大於本期可售房源數的項目;2、採用“限房價、限地價”方式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

二是公證搖號的工作流程。公證搖號流程主要爲報名登記、資格審覈、資格審覈公示、公證搖號、公證搖號結果公示、公證選房

三是公證搖號的組織。公證搖號由開發企業委託公證機構組織,搖號、選房系統由公證機構提供。

涉及公證搖號有關具體規定另行發文。

05

如何實施合同更名管理?

答:《通知》中要求的合同更名管理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實行:

一是商品住房在辦理網籤合同後,經合同簽訂雙方同意,涉及貸款的還須銀行、公積金等機構同意後,可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間進行更名,其他情況一律不得更名。

二是實行公證搖號銷售的項目,不得更名。

三是網籤後退房的,撤銷網籤合同後的房源按原價格公示後,採用搖號、抽籤等方式公開銷售。

涉及合同管理有關具體規定另行發文。

06

如何加大住房保障?

答:主要通過以下三方面加大住房保障:

一是通過出讓土地配建、集中建設等方式,籌集保障房源,進一步提高保障房源的供應量。

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對已確定的項目加快建設速度,促使保障房源早日投入使用

三是進一步擴大受益面,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提升我市住房保障水平。

07

如何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

答:主要通過以下三方面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

一是結合《通知》要求,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聯合執法機制,開展聯合執法。

二是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整治,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重點打擊虛假宣傳、哄擡房價、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違法違規行爲。

三是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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