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雲招聘”,求職更安心(人民時評)

隨着互聯網技術發展時效性強、成本低、覆蓋面廣的網絡招聘,憑藉自身優勢,成爲不少用人單位招聘的首選。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背景下,就業服務向“線上”轉型有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高校等也傾向於選擇“雲服務”,幫助求職者“雲上找工作”,“雲招聘”的優勢進一步凸顯。

然而,在實踐中,“雲招聘”也暴露了自身的短板。一方面,面對旺盛的網絡招聘需求,一些網絡招聘機構服務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導致招聘信息不完善、不真實等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網絡招聘平臺良莠不齊,甚至存在“僞招聘”網站,讓部分勞動者陷入求職陷阱。例如,有的招聘網站在面試前,以交納服裝費體檢費培訓費保險費押金手續費名義向求職者收取錢款,錢款到手後再以各種理由拒絕介紹工作,甚至直接失聯,讓求職者面臨“錢職兩空”的困境。針對網絡招聘存在的問題人社部前不久發佈《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期規範網絡招聘服務行業發展,爲求職者保駕護航

今年以來,我國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政策,保持了就業形勢總體穩定。一方面,充分發揮“雲招聘”的優勢。人社部發起“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專項行動”,截至今年6月底,有208萬家用人單位發佈崗位信息2761萬人次,勞動者投遞求職簡歷近2000萬份。另一方面,針對求職先交押金、面試預付培訓費、招聘信息不真實等問題,有關政府部門不斷加強對網絡招聘的監管力度。接下來,政府部門需要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完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實現“雲招聘”法治化,讓求職者就業更安心。

把好准入關。網絡招聘服務機構連接着千千萬萬勞動者,只有通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設計,將“僞招聘”網站拒之門外,才能保證勞動者的求職安全。本次徵求意見稿就提出,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在其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這將幫助勞動者便捷辨別招聘網站的真僞。

督促網絡招聘服務機構切實承擔自身責任。當前,部分網絡招聘服務機構僅將自身定位爲信息發佈平臺,不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然而,據此盈利的有關機構有義務對招聘信息進行覈查,以保證招聘信息的真實可靠。這不僅是發展之需,也是監管要求。

規範“雲招聘”,還需要有關政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維護網絡招聘服務業的健康發展。“雲招聘”的大部分行爲都發生在網上,這就要求政府部門熟練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提高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能力,以提升網絡招聘服務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當然,在“雲招聘”成爲常態的當下,求職者也應擦亮眼睛,從正規網絡招聘服務機構獲取招聘信息,儘可能多瞭解應聘公司及崗位信息。只有多方合力,打造有序可靠規範的“雲招聘”,才能助力求職者找到稱心的工作,讓有志向的人有事業,讓有本事的人有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