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中介、招聘收費,教育部提醒高校畢業生防範四類求職陷阱
新京報訊 當前正值高校畢業生求職關鍵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招聘的幌子挖“坑”設陷,詐騙錢財、盜用信息、誘導犯罪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畢業生就業權益。教育部日前發出提醒,高校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增強三個意識,嚴防四類陷阱,保護自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需警惕的四類常見求職騙局之一是非法職業中介陷阱。一些沒有相關資質或冒用、僞造相關資質的“黑中介”,常打着介紹工作的幌子發佈虛假招聘信息,以“輕鬆拿高薪”“升職加薪快”等爲誘餌,使用各種手段騙取錢財。
二要嚴防招聘收費陷阱。不法分子常以招聘爲名變相收取各類費用,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以押金、保證金、辦證費、服裝費、資料費等名目收費,再以各種苛刻要求迫使求職者自動放棄求職或離崗,已交費用以各種理由不予退還。有的宣稱具有知名公司內部推薦權,打着收費推薦優質崗位的幌子騙取錢財。有的與不良網貸平臺勾結,利用畢業生初入職場、求職心切的特點,設置培訓貸、購車貸、美容貸等新型招聘陷阱。有的以招聘爲名變相招生,要求付費參加入職或考證培訓,一旦收取費用便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承諾,甚至直接“捲款跑路”。
三要嚴防招聘詐騙陷阱。不法分子常通過發佈虛假招聘信息,誘導求職者從事、參與違法行爲。有的在各類網絡平臺上發佈事先編造的招工信息,以“高薪急聘”“學歷不限”等字眼誘導求職者逐步暴露個人信息、下載刷單APP,騙取求職者錢財。有的以“勤工儉學”“招聘兼職”“高額回報”等爲誘餌,吸引求職者落入傳銷組織圈套。有的以招聘“行政秘書”“生活助理”爲名,或打着招聘網絡主播等新興職業的幌子,要求女性求職者從事異性服務。有的以招聘名義,盜用求職者的銀行卡、手機卡或支付賬戶等個人信息,用於詐騙、洗錢等違法活動。
四要嚴防“貓膩”合同陷阱。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個別用人單位爲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而侵犯畢業生合法權益。有的僅簽訂《就業協議書》,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事項,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的合同內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內容。有的以少繳稅款爲由,同時準備兩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條款”,要求幾年內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畢業生到崗工作後,特別是當出現一些爭議時,就可能被用人單位以沒有書面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爲由,拖欠或拒發薪酬。
教育部也提醒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要增強三個意識,一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積極參加學校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就業指導和安全教育活動,增強識別就業“陷阱”和違法違規行爲的意識與能力,不走所謂的“求職捷徑”,警惕潛在的“高薪騙局”。二要增強信息安全意識。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高校就業網站等國家有關部門、地方和高校的校園招聘等正規途徑獲取就業信息,多渠道甄別,不盲目輕信;不隨意打開陌生網址鏈接,謹慎對待索要敏感信息、扣留證明原件等行爲。三要增強依法維權意識。主動了解學習求職就業有關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如在求職中本人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要積極收集並留存有關證據,及時向學校及有關部門求助,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教育部表示,爲促進2024屆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分就業,將通過開展“就業促進周”等六大行動,精準拓展就業崗位,持續優化指導服務,引導幫助有就業意願但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畢業生積極求職。
編輯 王碩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