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心態不除人民寢食難安
英國藍玫瑰花茶含殺蟲劑DDT案持續延燒,再度顯示衛福部對食安把關的無能,即便成立食品藥物管理署政府、食安辦公室國內黑心食品事件仍然一波接一波沒有停歇,民衆已經無力哀嚎。食安雖然是全球性的問題,卻沒有像臺灣發生次數這樣頻繁,種類這樣多元在先進國家真的少見,關鍵在於我們政府雖然提高罰責與罰鍰(6萬到2億元),但是由於法院對違反食安的案件多采輕罰方式例如:業者用漂白劑漂白豆芽菜讓國人吃了10年,法官居然只輕判8個月還可易科罰金,富味鄉混油案,富味鄉董座陳文南亦遭法官輕判1年4個月,緩刑2年,纔會讓許多不法廠商敢一再鋌而走險,讓民衆食不安心,法官所持理由多爲缺乏提供黑心食品與危害民衆健康的具體證據,事實上去年底修正之食管法已將「舉證責任反轉」改由廠商必須舉證產品無害或已善盡注意責任應予以落實外,爲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相關部會平時即應委請學者專家進行系列研究並建立處理標準流程適時提出具體科學事證,讓黑心廠商無所遁形。
另,從頂新黑心油毒害國人健康至今法院還未見判刑定讞坊間甚至質疑最後可能輕判,難怪近日還是持續發生一連串黑心食品事件如潤餅皮添加毒吊白塊、黑心海帶黑心調味料、胃藥摻工業鎂、日本福島核災五縣食品「改標」入臺販售、毒茶飲等,馬政府應該協調相關機構縮短食安案件判決時程;而官員危機處理能力不足讓消費者對政府行政效能與把關能力徹底失去心信心,再次驗證了食安管制不在規範多嚴格,而在管理執行手段是否有效,看看柯P拆危建的高效率獲得民衆高達八成滿意度,中央部會不覺汗顏嗎?
安全食品是生產出來不是靠檢驗而來(靠上市稽查、檢驗人力永遠不足)。由於許多原料來自農業生產爲了加強源頭把關,政府引進日本推廣多年的「食農教育」,在校園開闢農地發展可食校園、於國中小學童營養午餐每週供應一餐無毒有機餐蔬菜、實施種稻體驗等,固然有助於有機安全農業之推動,只是日本政府系先通過『食育基本法』把食育視爲義務教育由政府各部門一起來推動(如日本農林水產省結合文部科學省、總務省3箇中央部會,共同規劃「學童農山漁村交流計劃」),臺灣不能只是模仿皮毛,更何況我們有自己的食農問題,政府部門應該從國家永續發展的角度去審視農業、食安、環境、文化等議題並展現執行力,才能真正落實源頭管理。
至於進口原料或食品應該依照產品分類,將經常出問題的來源國列爲重點檢驗對象,提高查驗比率所需費用由進口商負擔,纔不會爲商人爲壓低成本挺而走險,卻讓無辜的消費者受害。
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是政府最基本的職責,而再好的制度或措施也要靠人去執行,臺灣民衆若不想再惶惶不可終日,就不能再縱容無能官員繼續混下去,應該大聲告訴這些官員you are fired,也唯有如此官員纔會上緊發條做出必要的改革。而選票是民主國家人民駕馭桀驁不馴官員的利器,想求食安請善用您手中的選票!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