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歐美製裁 中國將通過反外國制裁法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召開第29次會議,二次審議「反外國制裁草案」,預料該法將於10日通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8日表示,反制裁措施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中國學者分析,這次立法是參酌美歐俄各國立法例,以「正式法律」取代「行政命令」,做爲應對外國濫用「制裁」手段和「長臂管轄」,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依據。

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議案,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對「反外國制裁法」草案進行初次審議。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員會根據常委會審議和各方意見修改,7日送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第二次審議。

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說,某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識形態偏見,在涉疆涉港議題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依其本國法律對中方實施制裁。

趙立堅稱,爲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強權政治,今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佈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大陸《環球時報報導,今年1月9日,中國商務部公佈施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去年9月也發佈《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兩項「法規命令」,做爲中國現階段應對外國濫用「制裁」手段和「長臂管轄」的重要舉措,屬於行政手段,中國需要一部相關「法律」,來補足「最後一塊拼圖」。

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楊永紅認爲,「以美國爲例,其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建立起一套制裁與反制裁的法律體系行政部門的制裁與反制裁措施由國會總統依法授權」。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莫紀宏指,爲更好運用法治方式應對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促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課題。「以前講國內的涉外領域,通常是指經貿外事。但現實中,個別國家經常以國家安全名義對別國企業進行打壓,僅靠經濟方面法律不好應對。」需要將涉外領域進一步拓展到國家安全、文化、社會等多個方面。

中國政法大學全球化與全球問題研究所副教授戚凱分析,「爲應對(美國)『長臂管轄』挑戰,中國也需要建設自己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充實自己的『工具箱』」。此前歐盟就曾針對美國的制裁通過《歐盟阻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