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致死證據難找 法官無奈輕判9業者

東森新聞記者黃琮羣臺南報導

2年前(2013)爆發的毒澱粉順丁烯二酸事件,橫掃了大半的食品業者黑輪肉圓粉圓麪條之類的全都中獎,害得消費者不知道要吃什麼東西才安全,但是生產毒澱粉的相關人員,在一審宣判中,分別只有2年10個月到6個月不等的刑期。讓民衆覺得是輕判,但是法官也很無奈,因爲到目前爲止,沒有研究證明吃下毒澱粉會致死,也讓法官難以找到有力證據重判不肖業者。

黑輪、粉圓、肉圓,Q彈的咬勁都是大家喜愛的小吃,但是2年前爆發的毒澱粉事件,卻讓消費者吃得膽戰心驚,連大廠出產澱粉類產品也遭到波及,害得大家搶買豬腳雞腳,希望吃了能排出毒素。但是經過2年的調查審理一審判決卻只判處製造毒澱粉的主要業者徐東銘、劉明清等9人2年10個月到6個月不等刑期,民衆普遍覺得實在太輕。

一位受訪者說,「我覺得這樣子的判決,實在是太輕了,因爲畢竟民以食爲天,在這個問題發生這麼大的事情國人的健康誰來把關?」

民以食爲天,天天吃下肚的東西有問題,卻無法重判製造毒澱粉的黑心業者,法官也覺得很無奈,主要是順丁烯二酸雖然是工業用化學原料,主要做爲樹脂殺蟲劑,但是法官要判重刑必須有證據,這原料加入食品會對人體造成死亡或殘障,但是偏偏國內外都沒有相關的研究,法官只能以客觀危害人體健康來量刑

臺南地方法院發言人張郭貞秀表示,「被告在澱粉製程中,加入這樣一個食品,因爲化學反應產生順丁烯二酸,只要超過容許標準,就可以使這些人食用的人腎臟等等器官受損,所以客觀上已經造成人體健康危險狀態。」

雖然除了刑事判決,還附帶十多萬到百萬的罰款,但是比起業者的獲利真的微不足道,也難怪讓民衆覺得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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