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人毒打絞死還焚屍 死者父親求法官將兇手判死

23年前當時17歲的林姓少女毒打絞死焚屍兇手逍遙法外多年,後因秘密證人檢舉被查獲一審將兇手潘子鑑陳諭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23年前當時17歲的林姓少女遭毒打絞死焚屍,兇手逍遙法外多年,後因秘密證人檢舉被查獲,一審將兇手潘子鑑、陳諭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開庭林女父親女兒「女兒死得很慘」求法官將兇手判死,陳女則求保外就醫,法官諭知候核辦。

林姓少女1998年從苗栗北上,受僱於現年42歲的潘子鑑、43歲陳諭詩,及41歲吳男、38歲陳女兩對情侶一起合資經營檳榔攤,陳女因懷疑林姓被害人吳姓男友有曖昧,且認爲是林女檢舉潘吸毒,因此打死林女。

桃園地院將潘、陳判處無期徒刑,同案陳姓女共犯,因犯案時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中,潛逃國外的吳男發佈通緝;高院之前開庭時,死者父親由律師發言表示,兇手殘暴、人神共憤,且至今否認犯罪,已符合兩公約「最嚴重之罪」應處死刑

5日高院開庭,林父表示,女兒曾經打電話跟他說遭人打耳光、剪頭髮,當時他聽得很生氣,後來女兒失蹤直到2年多前才知道她「死得很慘」。被告潘子鑑仍否認行兇,只坦承參與棄屍及焚屍。

另一被告陳諭詩日前已具狀表示,罹患疾病需離開看守所就醫,但高院認爲,依醫院診斷證明,陳諭詩所罹疾病已接受手術治療,只需持續服藥定期追蹤即可,裁定從6月24日起延長羈押2月;陳女5日在法庭上仍以血崩爲由求交保,法官認爲看守所已給予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