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屯社區裡來了“司法外援”

天剛剛亮,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英已經起牀,準備趕往院裡與同事匯合。

今天是張英和同事們到南丹縣月裡鎮開展民法典宣講的日子,考慮到路程較遠,她比平時到辦公室的時間要早一些。臨出發前,張英反覆檢查東西是否帶齊,確保宣傳手冊帶夠了數,才放心地走出門。

自2019年河池法院“一村一法官”制度實施以來,張英很珍惜每一次下鄉的機會。或是開展法律宣講,或是幫助村委調解糾紛,在她看來,都是服務基層羣衆,瞭解社情民意的寶貴機會

“量村定製”的司法服務

趕到月裡鎮政府時,張英有些意外,“沒想到來了這麼多人”。

會議室裡坐滿了基層幹部村民代表。有幾位村民是帶着問題自發前來的。平塘至天峨(廣西段)高速公路剛動工不久,起點就在月裡鎮。面對可能出現的土地徵用等問題,他們準備提前來跟法官們“取取經”。

河池大部分位於山區,各區縣羣衆居住分散,交通不夠便利,這裡少數民族佔比超過80%,羣衆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素養也偏低,有了糾紛到法院打官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早在2016年,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就開始解決這個問題。全院幹警與轄區所有行政村一一對接,平日裡進村走訪調研、送法下鄉,開展巡迴審判,就地化解糾紛。這樣的“駐村法官”制度,爲全市法院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打開了思路。

河池的扶貧任務較重,法院幹警積極投身扶貧工作中,絕大多數幹警有幫扶任務。每當村民有問題向村委求助,如果問題涉及法律領域,村幹部會聯繫對口扶貧的法官幫助解決。以司法扶貧爲基礎,“一村一法官”制度有了雛形。

“設立‘一村一法官’制度,讓法官與基層幹部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變‘被動’應對糾紛爲‘主動’指導化解和預防矛盾糾紛發生,融入黨委政府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讓羣衆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務。”河池中院院長楊曉春希望制度可以爲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提供新鮮素材。

河池全市有1645個村(居)委會,但兩級法院幹警只有不到1000名,員額法官只有300多名。爲了在人員有限的情況下發揮制度最大作用,河池中院領導班子決定採用“按鄉鎮劃片包乾”的工作模式。

全市法院幹警被分成141個“一村一法官”活動工作小組,每個小組對口一個鄉鎮,實現了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全覆蓋。每個組都保證有一定數量的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聯絡員

這次河池中院第二小組到對口的月裡鎮宣講民法典,主講人訴訟服務中心主任潘偉蘭。來之前,他認真調研了月裡鎮多發易發的矛盾糾紛類型,挑選了幾個發生在村民身邊的典型案例,重點講解了婚姻家事、土體確權等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

村鎮幹部們在講臺下認真寫着筆記,覺得“內容很實用,日常開展矛盾調解、做羣衆工作都能用得上”。

河池中院副院長劉奇英也在第二小組。全市兩級法院班子成員普遍擔任各個小組組長,成爲“一村一法官”制度實施的觀察員和督導員

劉奇英向基層幹部、村民代表發放了由法官編寫的民法典宣傳手冊,村民們圍着他講了好幾個發生在身邊的煩心事。“得到了法官的專業解答,一直懸着的心終於落了地”,大家感覺這次來聽講座的收穫特別大。

“隔屏喊話”的工作機制

月裡鎮位於河池市西北角,是全市最偏遠的鄉鎮之一。張英計算過,從中院坐車出發去月裡鎮,來回需要6到7個小時。

“一村一法官”制度實施過程中,如何在延伸司法職能的同時,不給幹警們增加不必要的負擔,也是需要攻克的一項難關。

在法官助理李嫺的手機裡,一個名叫“‘一村一法官’第二組工作羣”的微信羣被她放到微信置頂的位置。在這個羣裡,有她的法院同事,還有月裡鎮的基層幹部、人民調解員等。

基層幹部遇到解決不了的法律問題,會在這個羣裡尋求工作小組的幫助。作爲小組聯絡員,李嫺通常會第一時間幫助解決一些簡單法律問題。遇到超出她能力範圍的,她便主動彙報給擅長相應領域的法官,拿出解決方案。整個機制運轉簡單高效。

目前,河池每一個“一村一法官”工作小組都有一個微信羣。法院幹警每個季度去一次對口的鄉鎮,平時通過在線遠程溝通、指導調解。李嫺和張英都覺得工作效率很高。

問題隨時提,答覆也來的很快。司法的公信力和認可度也在每次的釋疑解惑、定分止爭中不斷提升。

良村村民黃某種的杉樹,受到同村村民韋某排放的豬糞影響而枯死。黃某氣急敗壞,嚷嚷着要上法院。事情傳到了駐村扶貧幹部耳朵裡,他馬上聯繫李嫺。李嫺立即跟本組法官潘偉蘭溝通。考慮到訴訟時間和費用成本,潘偉蘭建議在自己遠程指導的基礎上,由村委出面調解。

有了法官指導,調解順利進行,兩位村民當天就達成了和解。看到糾紛處理得既專業又高效,村幹部們都對“一村一法官”制度越來越信任,微信羣裡時常活躍着他們的身影。

李嫺還是小組信息員。以往彙總數據時她常常發現,靠人工統計或多或少會出現偏差,工作進度有時也難以保證。

今年8月,河池法院正式上線了“一村一法官”調解平臺。平臺軟件由河池中院委託第三方開發,可以實現問答諮詢、數據錄入、信息存檔等多種功能。李嫺點開軟件,屏幕上顯示出目前已經錄入的108件調解案件,實時的調解進度一目瞭然。

李嫺會定期從“一村一法官”調解平臺上獲取數據,完成統計報告。院黨組拿到各個工作小組的總體報告,進一步研判,形成基層矛盾糾紛分析報告,報送給政法委。每個季度,各個小組還會到對口鄉鎮,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分析研判鄉村治理新形勢,聚焦常規性、多發性的矛盾,向黨委政府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意見建議。

這些“沾泥土”“冒熱氣”的報告和建議,成爲推動河池基層綜合治理的重要參考。

“治本溯源”的解題理念

楊曉春說,從長遠來看,“一村一法官”制度不僅是服務基層治理的一種手段,對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同樣大有幫助。

通過“一村一法官”制度,強化了訴源治理,深化了訴調對接。法官指導基層幹部和人民調解組織調解處理糾紛,化解不了的再導入司法程序,大大減少了矛盾糾紛進入法院,緩解了人案矛盾,更好促進了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

“矛盾糾紛隱患就在那裡,不從源頭解決,到頭來還是進入到法院。”在河池中院副院長韋克勤看來,加強訴源治理、促進矛盾化解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想做好工作不能只盯着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要有大格局、整體觀

制度的效果比他們預想的要好。自2019年“一村一法官”制度落地以來,全市法院一審民商事訴訟案件增幅明顯收窄。其中都安、環江兩縣法院2019年的收案數分別同比下降18.43%、9.38%。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收案量同比下降4.77%,11個基層法院中有8個收案量同比下降。

“相比經濟發達地區,河池等欠發達地區的基層法律人才相對缺乏。作爲爲數不多的專業人士,法院人的責任更大,任務更艱苦,需要更多的擔當和作爲。”河池中院副院長彭堅談起這幾年他的觀察和思考,他相信法院可以在基層治理中輸出更多司法服務和法律價值,用法治的力量引領社會治理現代化。

走在河池的大小村落,每一個村部都掛着“一村一法官”制度的聯繫卡,上面寫着各個工作小組聯絡員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村民們說,法官離自己更近了。在2019年度羣衆對政法隊伍滿意度調查中,河池法院隊伍滿意度爲98.95%,較上年提升2.28個百分點,排名全廣西法院第一位。

在“一村一法官”制度推動下,各個基層法院的“流動法庭”進村、進社區開庭也是常態。東蘭縣人民法院“拔哥流動法庭”、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水上法庭”等一批紮根田間地頭的“熟面孔”,成爲了司法爲民的響亮品牌。

談起當前各縣區發展不平衡、分析研判能力不足、合理化建議不多等現實問題,楊曉春認爲制度推進還需要在量化考覈、豐富內容、人員培訓等方面發力。“繼續深耕細作,繼續探索創新。”聊到未來,他充滿信心。(孫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