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股票!又一牛散"栽了" 曾自稱"5萬炒到2個億"

中國基金報記者 文景

又一個“牛散”栽了!

由於一手導演了仁東控股的“殺豬盤”,令不少高位買入的投資者損失慘重,近日,證監會披露,景華因涉嫌操縱“仁東控股”,將被處以50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

因涉嫌操縱仁東控股被罰500萬

5月14日,證監會披露了一份《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景華因涉嫌操縱“仁東控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擬對其處以5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瞭解,早在2016年初,景華便入局仁東控股。當時的仁東控股還叫宏磊股份實控人爲戚氏家族。後戚氏家族將57%的持股悉數轉讓,而景華便是受讓人之一,合計受讓1118.4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09%,每股轉讓單價爲27元,轉讓總價款爲3.02億元。

此後,景華便開始了長達四年的蟄伏,期間宏磊股份的股價一路高歌猛進,截至2020年半年報,景華依然位居仁東控股第5大流通股東,持股數量2888萬股,期末參考市值高達10.25億元,浮盈比例已高達239%。

也正是在此時,景華的減持計劃開始了。

具體來看,在2020年5月21日至8月12日期間,景華及一致行動人合計減持仁東控股1887.19萬股。不久後,仁東控股便遭遇連續14個跌停的“大崩盤”。

粗略估計,從入局至基本清倉,景華從中獲利合計數億元。有人認爲,此次景華的“罪名”描述爲“涉嫌操縱仁東控股”,罰款也僅爲500萬元,比起投資者的損失,可謂是九牛一毛

熱衷“炒殼”

從5萬炒到2個億

值得一提的是,景華是一位名副其實的“牛散”。公開資料顯示,景華今年44歲,來自山東青島。景華曾對媒體稱,在21世紀的第一個10年帶着5萬元入市,過去15年來,他通過股票投資將個人資產從5萬元增值至2億元。

前景華最爲人所稱道的,是對上市公司重組機會的把握,也就是“炒殼”。其中,最爲著名的當屬山水文化(現名*ST山水)一戰,由於看好公司重組前景,當時景華以700萬股躋身公司前十大股東的第四位。其後從10元開始分批賣出直至16元左右清倉,賺得盆滿鉢滿。

此外,景華還曾在德棉股份(現名*ST凱瑞 )、綠景控股、*ST吉藥(現名金浦鈦業)、*ST太光(現名神州信息)、ST東盛(現名廣譽遠)、*ST金泰等定增或重組失敗後大舉介入。

自2016年起,景華便放棄“炒殼”,開始舉牌易主的上市公司,當年分別舉牌了宏磊股份、冀凱股份,而當時的宏磊股份,正是仁東控股的前身。

涉及操縱市場

證監會曾開出17億天價罰單

證監會曾表態,對操縱市場、非法薦股等違法行爲,將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操縱8只股票,日前,廣東證監局對“80後”牛散江麗芬作出行政處罰,對江麗芬沒收違法所得709.20萬元,並處以1511.86萬元的罰款,合計被罰沒2221萬元。

2020年1月7日,證監會官網上曾公佈一則“天價罰單”。因操縱證券市場,林軍何忠華陳志強三名當事人被沒收違法所得2.93億元,並被處以14.67億元罰款,單案罰沒金額合計17.6億元,創下2019年證監會最高罰款記錄,並且已經超過2019年此前證監會開出的全部罰單罰沒金額總和。

2020年5月,證監會更是公佈了20起典型違法案例。其中,財務造假和操縱市場是打擊重點。證監會公佈了六起操縱市場案例:

1、羅山東等人操縱市場案(刑事判決書[2019] 浙07刑初40號)

本案是近年來證監會與公安機關合力查辦的一起操縱市場重大典型案件

2016至2018年,羅山東團伙場外配資中介人員龔世威等人合謀操縱迪貝電氣等8只股票,獲利4億餘元。2018年7月,該團伙43名主要成員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2019年12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31人作出一審有罪判決。

這是近年來證監會與公安機關合力查辦的一起操縱市場重大典型案件。

2、吳某某團伙操縱市場案

吳某某團伙於2016年起利用新加坡等境外網絡服務器開設多個網站推薦“盤後票”,該團伙提前通過私募機構、場外配資大量買入相關股票,引誘散戶買入的同時賣出獲利。2019年3月,該團伙主要成員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3、趙堅操縱市場案(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 128號)

2015至2018年,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利華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趙堅與公司原財務總監樓金萍、配資中介朱攀峰合謀,在籌劃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和股權轉讓過程中人爲控制股票停牌時點,操縱股價。

4、呂樂等人操縱市場案(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 125號)

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間,私募基金管理人呂樂聯合他人利用資管賬戶與滬港通賬戶,跨境操縱“菲達環保”等3只股票,合計獲利1500餘萬元。

5、林軍操縱市場案(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 149號)

2015年至2016年,廣西明利創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明利股份)實際控制人林軍爲減持定增認購的股票,組織數名公司高管操縱本公司股票,造成交易活躍的假象,吸引投資者、做市商跟進購買。林軍等人減持7329萬股,獲利2. 9億元。

6、張鬱達張曉敏操縱市場案(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 97號)

2016至2017年,奔騰科技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奔騰集團)實際控制人張鬱達及其配偶張曉敏,通過公司配合發佈虛假收購信息等方式,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和信息優勢操縱市場。

編輯: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