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調查從海通證券到東海基金 機構債銷搶食敲警鐘

(原標題:自律調查海通證券東海基金 機構債銷搶食敲警鐘)

時代週報記者  黃坤  發自上海

11月30日,交易商協會公告,對東海基金啓動自律調查。

公告稱,近日,交易商協會在對相關企業進行自律調查的過程中瞭解到,東海基金存在涉嫌爲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便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爲。

這與日前海通證券(600837.SH)遭交易商協會自律調查的原因幾乎如出一轍。

事實上,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東海基金旗下基金多隻重倉債券的主承銷商均爲海通證券,如東海祥蘇短債A/C重倉的“20平煤化(疫情防控債)CP003”、東海祥瑞A/C重倉的“18大同煤礦MTN006”。

目前,海通證券也正在經歷着“考驗”。

證監會11月27日發佈消息稱,近日決定依法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永煤集團”)及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立案調查。

11月24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在公告中表示,對永煤集團的自律調查已基本完成,已將自律調查發現的永煤集團涉嫌違法違規線索通過有關部門移送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在永煤債違約後,交易商協會立即對包括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在內的相關機構開展自律調查,並表態如調查中發現存在操縱市場等涉嫌擾亂市場秩序的惡劣行爲,將予以嚴格自律處分,並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一時間,海通證券被暴露在市場聚光燈下。

對於自律調查的內容和進展,11月30日,時代週報記者致電交易商協會獲悉,“目前是事後監督中心在處理相關事項,以協會正式公告爲準。”

11月26日,時代週報記者向海通證券致採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記者27日又致電公司投資者熱線,對方迴應稱,“調查還沒有任何結果,具體內容和影響都不太清楚,後續請關注公告。”

同日,一位海通證券債券融資業務相關人士向時代週報記者透露,永煤債分很多期,海通證券只是參與了一部分。目前債券承銷業務未受影響,仍在正常進行。項目有相應的審覈流程,需評估企業本身具體情況,再立項准入。

11月29日,海通證券發表觀點稱,“近期債券市場恐慌情緒明顯好轉,政策維護企業信用的基調明確,未來一段時間內市場情緒進入修復期,但防風險的重要性明顯提升,‘再融資環境紅利’逐漸退卻,信用債投資仍然要謹慎爲上。”

或因涉結構化發行遭“點名”

截至目前,永煤集團違約債涉“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和“20永煤SCP003”,不過,海通證券並未出現在這些違約債券的承銷商名單,而是今年10月20日剛發行的一期10億元中票“20永煤MTN006”,其爲承銷團的一員。

11月30日,時代週報記者致電永煤集團,相關人士解釋,交易商協會可能是針對整體包括歷史債券在發行中的“瑕疵”進行自律調查,並非只針對當前違約的債券。

就海通證券被自律調查的原因,交易商協會在公告中表示,“發現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爲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爲,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

有市場人士透露,海通證券涉嫌違規操作永煤債或因結構化發行。所謂結構化發行,即指融資主體券商共同認購債券,融資主體確保債券順利發行,券商可從中賺取通道費。

“業內還有一些資管機構,更爲膽大,比如一邊通過資管產品承接債券,另一邊則通過投行部門向發行人收取財務顧問費。”日前,原平安證券資產管理部執行副總宋光輝表示。

宋光輝分析稱,結構化發行本質上是“自融“行爲,是發行人自己作爲投資者投資自己的債券。在這種情況下,債券的價格無法體現市場真實的供需關係。

就在海通證券被啓動調查的同一天,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業務規範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特別強調禁止發行人 “自融”和加強關聯方認購披露。

債券業務強勁卻釀苦果

11月18日晚,海通證券公告稱,公司將積極配合自律調查的相關工作,嚴格執行交易商協會《通知》中的有關要求,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事實上,這已是海通證券今年以來第二次被監管啓動自律調查。7月19日,中國證券業協會表示,關注到包括海通證券在內的8家券商,在中核融資租賃公司債券發行招標過程中存在承銷費報價偏低的情況,引發市場質疑,故對相關事宜啓動自律調查,對相關機構採取自律措施

一直以來,債券業務都是海通證券的優勢業務。

公司2020年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該公司在境內債券融資業務方面,主承銷信用債券439期,同比增長44%,主承銷金額2259億元,同比增長26%。其中,債券承銷金額排名爲全行業第四;非金融企業信用類債券(包括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家數和金額均排名第三;企業債承銷金額排名第一。

亮麗的債券承銷業績背後,亦逐漸暴露出問題。

除了兩次自律調查外,今年9月,證監會因海通證券在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對其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

今年以來,海通證券參與主承銷的債券多隻被曝違約,包括新華聯控股公司1只、泰禾集團2只、寧波銀億控股1只和北大方正集團17只。

近年,債券違約頻發。時代週報記者查看Wind發現,2019年共有185只債券違約,違約金額1496.04億元;2020年至今,已有120只債券發生違約,合計金額達到1373.56億元。

雖然債券違約並不能與主承銷商未勤勉盡責畫等號,但今年以來,確已有多家券商因債券承銷業務“踩雷”,承銷商責任成爲投資者關注和監管審視的重點。

“重數量、輕質量、速度至上,在團隊人數有限的前提下,必然使得風控欠缺,對項目質量把控不嚴格,現場盡職調查工作馬馬虎虎,最後出現債券違約。”11月30日,某中型券商的一位投行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他強調,“承銷商的風控不容忽視,券商作爲中介機構應該愛惜羽毛,加強盡調與內核。”

近段時間,受永煤信用債違約影響,機構投資者風險偏好降低,券商在責任壓實的同時,發債難度也有所上升。11月27日,一位頭部券商債券融資業務人員告訴時代週報記者,目前如果是純信用債,壓力會大一些;如果是ABS,需要看底層資產情況。

“券商如何防控債券業務的信用風險迫在眉睫,需要從風險文化、考覈機制、治理架構、管理機制等多個維度完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近日,安盛保險公司投資部包煜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