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社廳:“促進就業九條”擬再升級

昨日,記者廣東省人社廳獲悉,該廳牽頭起草了《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時間截至2021年1月11日,“促進就業九條”擬再升級

今年2月20日,廣東省政府印發了《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0〕12號,簡稱2.0版“促進就業九條”),而這次徵求意見稿在2.0版“促進就業九條”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比如社保方面,徵求意見稿擬明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平穩有序調整和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繳費政策,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預期穩定。各地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可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繼續實施階段性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平穩實施省級統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繼續實施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門檻擬再降

此外,鼓勵創業和渠道靈活就業。徵求意見稿提出,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力度,對吸納5人以上就業的(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門檻,當年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比例下調爲15%(2.0版的比例爲20%),在職職工超過100人的企業下降爲8%(2.0版的比例爲10%)。

支持各地根據評價結果給予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一定運營補貼,每年每家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支持各地開發特色創業實訓項目,對所開發項目按每個不超過20萬元標準給予補貼,對參加實訓學員可按每人不超過2800元給予補貼。

失業補助金政策擬延至明年6月30日

徵求意見稿提出,吸納脫貧勞動力的用人單位可繼續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扶持政策,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開發一批農村保潔、治安護路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落實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落實每月1次針對轄區內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跟蹤調查服務任務。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將失業補助金政策延續實施至2021年6月30日。

此外,發揮“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促就業功能,比如允許員工制家政企業參照小微企業申請最高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提意見渠道: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可以登錄廣東省人社廳網站在線提出意見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rst_jycjc@gd.gov.cn,或書面意見函至省人社廳就業促進處(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郵編:510045)。

(記者 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