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淪國稅局附庸?稅災戶心事誰人知
▲專業法院的靈魂在專業的法官,稅務法庭中就是要有維護納稅者權利的法官,保障納稅公民的人權。(圖/視覺中國CFP)
文/沈亮亮
東吳大學李念祖教授近日發表一篇專欄文章〈稅務行政訴訟的豬肝麪詭辯〉,探討爲何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給行政法院62位現職法官引來了爭議?
以一則麪店老闆與顧客爭執付款問題的故事「老闆說,我們這裡點了面可以不吃,不可以換,不能不付錢!」譬喻稅捐機關與納稅人對應納稅額之歧見,無法透過負責解決爭端的行政法院來解決問題。
稅捐訴訟人民的勝訴率只在5%上下,政府課稅處分不合法,卻用不許換豬肝麪的詭辯邏輯阻止課稅時效完成,行政法院怎能支持國稅局如此詭辯呢?認爲如果只是爲了徵稅便利而不是爲了保障納稅公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有了稅捐稽徵機關便已足夠,憲法又何必明文規定設置行政法院呢?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葛克昌認爲,全世界各國第一個成立的專門的法院一定是稅務法庭,沒有一個國家例外,但臺灣很奇怪,有其他的法院,但是沒有稅務法院?2016年12月28號公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後,行政法院的判決,居然沒有改變?究竟有多少個總會的決議,多少個行政法院的判決,根本違反我們納稅人權利保護的基本原則?
葛克昌建議司法院應該要自己檢討哪些不能再用了,專業法院的靈魂在專業的法官,就是要有維護納稅者人權意識的法官,爲什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經訂了,但司法院並沒有動起來,並沒有去開納稅人權利保護的班?他呼籲法官應該儘快地要選考《稅法》,而且要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爲中心的,要把賦稅人權意識能夠深埋在法官的心中。
筆者深有同感!因爲司法院的怠惰便宜行事,自訂的《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卻是荒謬無比,已經通過62位稅務專業法官,其中包含100%全判人民輸的法官,都通過認證。例如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都曾經一整年100%全判人民輸。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主任吳景欽指出這62位法官專業執照應該直接撤銷。
究竟是誰縱容稅捐機關殘害人民?讓稅災戶辛酸又荒謬的悲慘故事一個接着一個發生,陷入行政救濟的絞肉機裡折磨。李念祖教授文章中點出行政法院常淪爲國稅局附庸,是重要原因。
●沈亮亮,財會退休族。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有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